法鬥趴路人寵物車遭一腳踹開 飼主怒毆對方下場慘了
臺北地院。(資料照)
彭姓男子去年9月帶着飼養的法國鬥牛犬,到北市花博公園遛狗,結果天性活潑的法鬥一見寵物寄養店黃姓店長推着寵物推車行經該處,即衝上前趴靠在推車旁,黃見狀踢了法鬥一腳,飼主彭男憤而持寵物繩揮打黃,並對黃揮拳,把黃打到疑似腦震盪。臺北地院依傷害罪判彭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56歲的彭男去年9月26日週日晚間9時58分,帶着飼養的法國鬥牛犬,到花博公園附近遛狗,由於彭男未將法鬥系牽繩,法鬥跑到花博公園舞蝶館公廁前,看到寵物寄養店的黃姓店長正推着寵物推車搭載所飼養之小型犬,行經該處,法鬥隨即跑向黃的寵物推車,並趴靠在推車旁邊。
黃見狀,疑因擔心法鬥嚇得寵車物內的愛犬,一腳將法鬥踢開,不料引爆在旁的飼主彭男怒火,彭男先以手中的寵物繩朝黃揮打,再對黃揮拳攻擊,致黃左眼眶及左上臂瘀腫、左前臂擦傷、頭頂壓痛並頭暈噁心、疑似腦震盪,黃事後到醫院驗傷,並提出告訴。
檢方調查時,彭男坦承有用狗繩甩黃,否認出拳攻擊。但檢方依據驗傷單及現場監視器畫面,不採信彭男說法,依傷害罪起訴彭男。
北院審理時,彭男認罪,坦承因愛犬法鬥遭踢,一時情緒失控纔打人,法官因告訴人拒絕調解,判處彭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