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傳喚4被告 數度關燈勘驗錄音內容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再開準備庭,議長邱莉莉及律師再三勘驗通訊監察譯文的內容。(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臺南地方法院20日下午第3次開準備程序庭並傳喚4名被告,針對檢辯雙方聲請勘驗的證據,逐一覈實。由於部分內容涉及犯罪嫌疑的認定,聲請方几乎字字計較,生怕成爲不利的證據;法官還因錄音播放不清晰,數度命法庭關燈專注聆聽。歷經2個多小時的庭訊,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被告共有10人,昨天法官林嶽葳僅傳喚議長邱莉莉、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4人出庭,勘驗檢方及被告聲請的通訊監察譯文、偵訊及聲押筆錄等證據。
其中,邱莉莉聲請勘驗她與郭再欽的2段電話對話,希望證明並無檢方指控賄款情節;郭再欽則聲請勘驗他與臺南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的電話對話,希望證明通話期間並無檢方指控「充滿強勢的語氣」。
另外,檢方也聲請勘驗黃怡萍在法院聲押庭中的錄音內容;法官還勘驗關係人市議員方一峰在偵查庭及調查處的偵訊錄音。
由於檢方發現邱莉莉與郭再欽電話對談時,曾以臺語說出「他說他用3000,我們籌措上億」的話,認定他們涉及賄選;但邱莉莉及律師再三勘驗通話內容後,除主張沒有說過「我們」及「籌措」等話,還解釋對話中的「他」,指的是上次正副議長選舉時,與邱莉莉搭配參選副議長失利的郭清華,與此次正副議長選舉無關。
至於林士傑及其律師也針對方一峰有沒有被林士傑恐嚇,以及林士傑透過黃怡萍約方一峰到廂型車上談話,並要求方一峰「投邱莉莉或投自己」時,方有無心生畏懼等情節,林的律師數度主張,方一峰在第1次準備庭時,曾公開聲明「不害怕」;但檢調卻採誘導問話的方式,讓方一峰迴答「會害怕」,不能據此認定林士傑恐嚇方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