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MeToo領袖指控男子性騷擾 被判「誹謗」挨罰68萬

▲發起法國版#MeToo運動記者穆勒(Sandra Muller)因誹謗挨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發起法國版#MeToo運動的記者穆勒(Sandra Muller)於25日被宣告敗訴,因誹謗他人,必須支付2萬歐元(大約新臺幣68元)的賠償金。前電視臺主管布里安(Éric Brion)於2017年與穆勒調情,被指控性騷擾,身分名字過程透過推特傳遍網路,他認爲工作私人生活從此以後大受影響,因此提告。

穆勒被判誹謗,必須支付2萬歐元賠償金,但她強調,將會對此提起上訴,「我今天輸了,但是其他女性贏了。」她事後也在臉書上寫道,「在律師的幫助之下,我會奮鬥到最後。我希望這次審判可以成爲一個能夠真正辯論『如何對抗性騷擾』的機會。」

據瞭解,穆勒也被要求刪除當年控訴布里安的貼文,並且發佈法院對於此案的聲明

▲穆勒鼓勵女性說出被性騷擾的經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布里安的律師伯格布魯(Marie Burguburu)於5月曾表示,客戶早已爲「笨拙或不恰當的調情」道歉,但是「從來沒有承認騷擾任何人」,卻被穆勒發起的運動嚴重影響職涯私生活,「他某一晚試圖與穆勒調情,因爲他喜歡穆勒。這是他調情的權利。」

綜合BBC、《美聯社》報導,穆勒2017年創造標籤#balancetonporc,意指「你的豬上有老鼠」,首先自曝被布里安性騷擾,並稱這一次「羞辱性」的事件,促此她發起「一個遍及各社會階層的運動」,鼓勵女性揭露被性騷擾的經驗。她認爲,性別歧視需要被認真看待。

布里安事後在《世界報》上發文澄清,承認在一場雞尾酒派對上說出「不恰當的言論」,但是也「只有一次」,不會爲自己的行爲找藉口。他認爲,穆勒故意含糊其詞,「把職場性騷跟粗糙的調情混爲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