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措施來得又快又狠,中國製裁美國通用公司,直接打中美方痛點

4月11日,我國外交部發布《關於對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下稱決定)。

即日起,對上述兩家美國通用公司子公司採取制裁措施,這是對美國持續推動對臺軍售,嚴重損害我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迴應。

外界普遍認爲:此次中方對美國涉對臺軍售企業的“高效制裁”很可能將成爲慣例。

美國一方面強調不支持“臺獨”,無意與我國產生衝突,另一方面又炒作“臺灣問題”攪動區域安全局勢並從中謀利。

其奉行零和博弈、打“臺灣牌”制衡我國的做法,必將遭到我國的堅決反制!

一、反制美方對臺軍售

2月21日,美國國務院批准一項價值7500萬美元的對臺軍售計劃,即所謂“先進戰術數據鏈升級計劃”。

旨在強化臺灣軍方在通訊聯絡領域的“安全性”,這是拜登政府上臺以來的第13次對臺軍售。

3月11日,在拜登政府提出的2025年財政預算案中,美國務院與國防部均有涉及“臺灣安全”的項目提案。

此舉再次突破“一箇中國原則”以及“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相關規定的紅線。

自美方不顧中美建交基礎原則蓄意開展美臺軍事勾連以來,我外交部、國防部以及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曾多次表達反對美臺軍事勾連的立場。

面對美方的一意孤行,我方決定採取行動予以堅決反制。

據“中國外交部第5號令”,我國決定自2024年4月11日起對參與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武器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等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採取兩項制裁措施。

一是凍結上述企業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是對上述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

據悉,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是通用原子公司旗下軍事承包商,公司主營無人機和雷達系統的設計製造。

今年3月,該公司確認拿下爲臺灣地區生產四架MQ-9B“空中衛士”的訂單,且這已經不是該公司第一次中標向臺灣地區供應MQ-9B型無人機。

考慮到無人機和雷達系統的技術敏感性,中美兩國在相關領域的商業合作十分有限,不過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在華涉及的經營業務則較爲廣泛。

美媒報道,隸屬於美國通用動力公司的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將向臺灣地區供應艾布拉姆斯坦克以幫助臺軍完成坦克裝備的迭代升級。

同時臺軍還將在今年年底接收38輛M1A2T坦克以適應新“城鎮戰”的作戰環境。

與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不同,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在華經營的業務涵蓋電力、電氣化設備以及噴氣式航空飛機服務等多領域,凍結財產等同於企業在華經營陷入停滯。

二、有法可依直擊痛點

此次我國外交部發布的決定,是充分建立在美方罔顧中美關係互信基礎上的。

肆意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狀況之下,且我國所採取的反制措施都是有法可依的。

決定中明確說明中方採取的制裁措施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以及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這意味着未來該法條將繼續在類似事件中適用。

4月10日,美國商務部以所謂“國家安全”爲由將6家中資企業納入“出口管制清單”。

與美國慣以所謂“泛國家安全觀”打壓制裁中國企業不同,此次我國外交部發布的制裁決定僅針對直接參與對臺軍售的美企,且不存在沒收企業資產或牽連第三方企業的行爲。

值得關注的是,在以往禁止相關被制裁企業高管辦理簽證入境我國的基礎上,此次外交部的制裁決定中還增加了凍結被制裁企業國內動產、不動產以及其它各類在華資產的內容。

且施行時間做到“即發佈即施行”,絕對是直擊到美方的痛點,此舉造成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點是凍結企業資產等於直接限制相關企業在華經營活動。

如果說僅僅禁止相關企業高管簽證准入很難產生實質性制裁效果的話,那麼凍結企業在華資產就是在向美方傳遞一個明確信號。

任何參與侵犯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行爲的美企,都不得在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二點是“制裁發佈即施行”將成爲常態。

以往我國在對美方採取反制措施時往往會留有一定的政策空間,此舉主要是出於對中美關係發展的考量。

不過這麼做的缺點就是給被制裁企業留下規避損失的時間。

“制裁發佈即施行”的目的就是不給美方反應的時間,從而真正讓違規企業因制裁措施而付出應有的代價。

三、警惕美對臺軍售體系化

此次受到我國外交部制裁的兩家美國企業,分別向臺灣地區出售的裝備是MQ-9B“空中衛士”無人機和艾布拉姆斯主戰坦克。

兩者適用於空中防禦作戰和城鎮作戰環境,美國對臺軍售的實體裝備中大多數都是防禦性質的。

一方面要考慮到中美關係的影響,另一方面又想強化對臺軍的掌控能力,美方對臺出口防禦性裝備算是比較“折中的選擇”。

當然,不管美對臺軍售裝備是攻擊性的還是防禦性的,其本質都是違背中美建交原則的錯誤行徑,不過我們現在更應該警惕美國在對臺軍售中增加軟件技術的移植與關聯。

2023年12月,美國國務院批准一項價值3億美元的對臺軍售計劃。

其中專門提到此次軍售的裝備是維持臺軍所謂“信息安全計劃指揮、控制、通訊以及電腦系統(C4系統)”的設備以及運維零部件等。

今年2月,美國國務院又批准一項價值7500萬美元的對臺“先進戰術數據鏈系統升級計劃”,旨在強化臺軍的通訊與網絡系統的安全性。

在美國最近兩次對臺軍售中,“信息、通訊、數據”等字樣出現的頻率非常高。

而美國此舉的戰略意圖也比較明顯:即通過幫助臺軍構建信息化指揮系統以提升臺軍多兵種聯合作戰和快速反應的能力。

而當臺軍信息化指揮的“大腦”與美軍聯通後,美國就更容易在軍事層面對臺灣進行掌控。

當然,美國在對臺軍售的過程中肯定是不會向臺灣地區轉移國內高新技術裝備的,大陸與臺灣地區之間巨大的軍事差距也不會因此而改變。

只是與出售實體性裝備相比,美國試圖將臺灣地區“捆綁”在自身信息化作戰體系的做法危害更甚,我們必須對此保持高度警惕。

四、打“臺灣牌”代價沉重

今年1月份,我國外交部就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對5家參與對臺軍售的美國軍工企業實施制裁。

制裁措施中就包括凍結相關企業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以及其他各類財產,同時禁止我國境內組織、個人與上述企業進行交易或合作。

隨着我國涉臺問題法案的逐步完善,相信下一步我國在應對外部勢力干涉“臺灣問題”上會有更多的反制措施。

長期以來,“臺灣問題”儼然成爲部分美國政客攫取政治籌碼的工具。

特別是臨近美國總統大選期間,打“臺灣牌”似乎已經成爲美國政壇一個繞不開的經典話題。

以臺遏華、表裡不一就是美國在“臺灣問題”上的真實寫照,不過現在美方必須審慎面對打“臺灣牌”可能要付出的沉重代價。

現階段我國針對外部勢力干涉“臺灣問題”的制裁措施主要是凍結企業在華資產或限制經營活動,不排除下一步我國將採取更加嚴厲的反制措施,比如對臺軍售等額罰款、全球範圍內停止企業合作等等。

總結

針對美方持續對臺軍售,肆意破壞“一箇中國原則”以及“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的錯誤行徑,我國外交部果斷採取凍結相關企業在華資產以及禁止相關企業高管簽證准入的反制措施。

此舉向外界釋放出一個重要的信號:即任何外部勢力都不能一邊損害着中國的核心利益,另一邊又在華開展經營活動賺取利益。

從最近美方頻頻向臺灣地區提供信息化系統支持的動作來看,美國正試圖通過將臺灣納入自身信息化作戰體系的方式進一步強化對臺軍指揮系統的控制能力,我們必須進一步強化美對臺軍售的反制措施來對美臺軍事勾連加以遏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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