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自貿試驗區溢出效應

日前,國務院正式批覆《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方案》,全國首個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落地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有望得到進一步發揮。

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探索外貿發展新模式、新途徑的“改革試驗田”,是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培育新興產業和高端服務業、提升產業競爭力的助推器,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強有力支撐。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優化區域開放佈局,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鼓勵首創性、集成式探索。作爲黨中央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戰略舉措,深入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有助於推動外貿體制機制創新和完善。

近年來,我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在持續穩定外貿水平、擴大協同發展網絡、建設外貿制度成果方面取得長足進步。從2013年9月份在上海設立首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到2023年11月設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我國以22個高標準自由貿易試驗區構建起海陸聯動、東西互濟、內外協調的“階梯式”開放格局。不到全國千分之四的國土面積,貢獻了約佔五分之一的外商投資和進出口總額,成爲鏈接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關鍵樞紐,在穩外貿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多年來,自由貿易試驗區充分發揮“改革試驗田”作用,制度創新取得突破式進展。從“夯基壘臺、立柱架樑”到統籌集成、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積極破解貿易投資便利化、金融改革、政府職能轉變等方面的深層次矛盾,形成外商投資與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證照分離”改革、自由貿易賬戶創設等許多標誌性的制度創新成果,爲擴大制度型開放提供了“自貿方案”。通過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和兩種資源,自由貿易試驗區吸引了一大批高水平國內外企業,創新紅利惠及全世界。

不過,我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目前仍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和挑戰。例如,機制框架已基本成型,但創新後勁不足,面臨瓶頸。部分機制創新僅停留在局部領域,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難以全面激發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發展潛力。又如,不同自由貿易試驗區之間的協調發展機制不夠完善,各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外聯動效應不明顯,未能充分發揮協同效應。

對此,應在系統梳理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成果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下一步自由貿易試驗區亟需的原創性機制設計,集中力量展開新一輪創新試驗。瞄準CPTPP、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圍繞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國有企業改革、勞動者權益保護、金融業開放等重點領域,開展各類貿易規則的改革探索,加快完善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制度體系。

根據不同自由貿易試驗區實際資源稟賦擴大改革自主權,深入對接國家戰略,通過差異化探索形成良性發展格局。東部自由貿易試驗區要加速集聚優質要素資源,催生新產業、新模式和新動能,積極進行首創性、集成式探索,發揮制度創新“頭雁”效應。中西部自由貿易試驗區要借力內陸腹地暢通的對外開放通道,找準優勢,積極打造內陸對外開放門戶。

進一步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之間的聯動效應和協同作用。依據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建立自由貿易試驗區內部與各區之間的資源動態調整機制。因地制宜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協同作用,兼顧改革任務的多樣性和開放水平的差異性,培育“多點支撐、多極發力”的雙循環節點樞紐格局。建立協調機制,確保各項政策能夠相互支持、相互促進,持續放大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溢出效應。

(作者王立勇 系中央財經大學二級教授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