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濫用 大陸數據立法進入高峰
大陸數位經濟平臺一些操作手法備受質疑,大陸官方提出「反殺」措施,立法規範數據保護與利用。圖爲大陸福州市民體驗5G VR設施。(中新社)
大陸數位經濟平臺一些操作手法備受質疑,包括網路平臺舊會員運費較新會員高、註冊會員反而優惠幅度下降,同一家店吃兩三次就漲價等,大陸網友將這種針對老用戶的「差別待遇」稱爲大數據「殺熟」。不過,與此同時,大陸官方也提出「反殺」措施,立法規範數據保護與利用。專家指出,大陸「數據立法已進入高潮期」。
今年7月6日,大陸官方正式發佈《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針對「殺熟」提出「反殺」措施,明定市場主體不得利用數據分析,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人實施差別待遇,情節嚴重的,處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最高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條例》更明定用戶可以拒絕業者對用戶「人臉辨識、指紋驗證」等生物識別數據的獲取和濫用,「不同意授權協議就不能使用」的「App霸王條款」將不再適用。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文婷認爲,目前部分企業處於「野蠻生長」狀態,如何在個人數據的保護與數據企業的發展之間尋求平衡,成爲現實問題,上述《條例》的頒佈,象徵解決此一難題的開始。
今年6月大陸通過《數據安全法》,與此同時,《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也正在推進之中。大陸地方層面,上海等地也在積極推動數據立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等專家認爲,大陸「數據立法進入高潮期」。
不過,大數據「殺熟」的「反殺」,也面臨一些難題。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的1則案例,劉姓某人透過某外賣平臺下單套餐,運費爲4.1元,當日另1位新註冊用戶購買同樣品項,且收貨地址一致,運費卻爲3.1元。劉某認爲平臺「殺熟」,要求賠償500元,平臺則反駁,兩位用戶的下單時間差13分鐘,運費在用餐高峰期會有所調整。法院最終沒有支持劉某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