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路面天坑再現 蔣萬安要求建商:施工前先透地雷達檢測

臺北市信義區崇德街60巷5月發生路面塌陷,坑洞長15公尺、寬3公尺、深度3公尺,肇因爲周邊建案施工,連續壁施工不慎,造成地基流失。(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路面塌陷頻傳,爲避免再次發生,臺北市長蔣萬安下令,建商施工前,先以透地雷達檢測附近地下狀況,若有掏空情形,由北市府修復後,建商才能施工。並由都發局與4大公會溝通,將於1個月內研議。

依「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第三點規定,承造人應於施工前調查基地四周20公尺範圍內各項公共設施之現況。第五點規定,公共設施管理機關應於施工期間列管現況實測資料,並派員巡查承造人對該管公共設施之維護狀況,查獲有因施工損壞時,都發局應通知承造人限期改善。

新工處長林昆虎指出,北市近期多起天坑事件,肇因爲建商施工不慎,建商雖針對路面破損維護,但對於地底下狀況並不清楚。因此目前研議修法管理要點,建商須於施工前以透地雷達檢測周圍路面,若路面底下有掏空情形,由市府修復後,建商纔可以施工,施工完成後也會再進行透地雷達檢測。

他說,蔣萬安已裁示都發局,與4大公會溝通,1個月內研議,修訂管理要點。

此外,建管處則祭出建築工地巡檢機制精進方案,於每年4、7、10月和隔年1月份,分4季按季要求北市施工中建築工地落實自主檢查,並不定期實施工地總檢查加強督導。

而地下開挖工程建案自9月起,建管處則每月委託4大公會逐案檢查措施,以加強監督建築工地。不符檢查項目者,要求工地暫時停止施工釐清改善,待原檢查公會複查合格後,才能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