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 不會增加房屋出租人稅負

財政部說明,政府爲照顧租屋族,對於符合一定條件之租屋者可申請領取租金補貼,而其房東便符合公益出租人條件,可享有相關租稅優惠,例如:租金收入每屋每月新臺幣1.5萬元以下部分不用繳所得稅;出租房屋之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繳納地價稅;出租之房屋按自住用稅率1.2%繳納房屋稅,房東出租房屋予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稅負不會增加。

此外,2.0方案尚對房屋所有人將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也提供較低稅率1.5%~2.4%,與該方案一般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2%~4.8%,及現行最高稅率3.6%相較,稅負不增反減。多屋族如想減輕房屋稅稅負,可將該方案下原應適用2%~4.8%的閒置房屋出租,讓租屋者租到好屋,互利互惠。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經內政部統計2022年度公益出租人約12.6萬戶,以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現值100萬元,每月租金收入1.5萬元爲例,其全年租賃收入18萬元全部免稅。至於房屋稅率爲1.2%,房屋稅額1.2萬元,在2.0方案下,稅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