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學童墜樓 議員籲低中年級不能在四樓以上

議員張耀中抨擊教育局未主動在第一時間提醒各小學,低、中年級學童不得在四樓以上的樓層上課。(陳世宗攝)

針對去年103年12月間臺中市西屯國小一年級女童意外墜樓一事,市議員張耀中抨市府教育局未主動在第一時間提醒各小學,瞭解低年級、中年級的學童不得在四樓以上的樓層上課情形

張耀中指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發佈的「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第134條表示,國民小學盲啞學校益智學校 (班) 或傷殘教養院教室,不得設置在四層以上,但國民小學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並無礙於安全者不在此限:一、四層以上之教室僅供高年級學童使用者。二、各層以不燃材料所裝修者。三、自教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步行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者。

張耀中說,根據建築技術規則,低中年級的使用教室,不論是本班普通教室,或者專業科目的教室,都不應讓四年級以下的孩子來使用。教育局應在最短時間全面清查調查本市到底有多少小學的四年級以學童在高樓層上課,也儘速提出高樓層上課的改善及預防方式

臺中市共有234所小學,各校校園平面圖很容易就找到十間以上的小學有四年級以下的學童在高樓層上課。張耀中推估可能有高達百間的小學都面對此一嚴重的情況,教育局作爲學校的主管機關,應將責任扛起,共同協助面對校園安全的風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