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爾普斯20面奧運獎牌也煩惱 要繳稅485萬

美國泳將菲爾普斯賽前會戴耳機,保持專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東森新聞記者陳昌輝陳詩詠/綜合報導

美國游泳名將飛魚」菲爾普斯(Michael Phelps),2日在奧運游泳男子200公尺混合四式決賽中,擊敗同胞好手奪金,這是菲爾普斯生涯中第16面奧運金牌,也是第20面奧運獎牌。雖然菲爾普斯風光,但是根據美國稅法規定,他拿下20面奧運獎牌,必須要付出約合新臺幣485萬的稅金;美國有參議員提議,讓奧運得牌的選手免稅。

奧運游泳池畔,「飛魚」再創紀錄,200公尺混合式決賽中,菲爾普斯以1分54秒27奪金,成爲第一位連續三屆奧運在同一項目奪得金牌的男子游泳選手,使得「飛魚」生涯奧運金牌數達到16面,奧運獎牌總數則達到20面。

有了這麼多奧運獎牌,菲爾普斯除了要煩惱要如何陳列之外,還要對稅金傷腦筋,因爲美國運動員必須爲他們的獎牌以及任何所得的福利繳稅。根據規定,美國選手拿到奧運金牌,可得2萬5000美元,相當於新臺幣75萬的獎金,但也必須支付將近9000美元,也就是新臺幣27萬的稅,銀牌必須繳稅5385美元,銅牌則要繳3502美元。

菲爾普斯總共拿下16面奧運金牌、2面銀牌與2面銅牌,算起來總共要繳16萬1000美元,相當於新臺幣485萬的稅金;爲了鼓勵選手爲國爭光,美國共和黨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就提出法案優惠得牌選手免稅。

魯比歐表示,奧運表現傑出的選手不應該在達到目標後,還要接受「懲罰」;不過外界批評,奧運獎金就和企業主管的獎金一樣,既然主管要被課稅,奧運選手也不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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