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鉅額財物,蔡振華被開除黨籍!東莞紀委通報
8月2日,東莞市紀委監委官方公衆號“廉潔東莞”發佈通報稱,日前,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厚街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蔡振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蔡振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紀法底線失守,夥同並利用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之便,爲他人在工程承攬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蔡振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蔡振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其所在單位給予其解除勞動關係處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天眼查顯示,東莞市厚街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1987年,是一家以從事房地產業爲主的國企,企業註冊資本1118萬人民幣,由東莞市厚街鎮人民政府100%持股。
採寫:南都記者 曾奕靜 實習生 蔡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