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不佳垃圾量增1成5 雲林加強破袋稽查
雲林縣目前每天一般垃圾清運量,相較於疫情前增加1成5,23日縣環保局表示今年3月起進行隨車破袋稽查,希望藉由加強分類減少垃圾量。(雲林縣政府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縣政府環保局今年3月起進行隨車破袋稽查,發現近6成家戶未妥善分類,目前先柔性勸導,若有屢勸不聽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款,23日環保局表示全縣每天一般垃圾清運量約370公噸,相較於疫情前增加1成5,研判應是疫後垃圾分類鬆懈造成,希望藉由加強分類減少垃圾量。
縣環保局自今年3月起,聯合各鄉鎮市清潔隊展開家戶垃圾隨車破袋檢查,目的在強化垃圾分類管理、提升資源回收率,並結合多項環保政策,實現垃圾減量及資源有效再利用目標。透過直接檢查家戶垃圾分類情況,即時發現與糾正分類不當行爲,確保可回收物品不會被浪費,將有效資源最大化再利用。
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目前已對16鄉鎮市進行垃圾破袋檢查,共抽查1481袋家戶垃圾,其中含有1項以上資源回收物或廚餘共有1017袋,顯示近6成家戶未落實垃圾分類;含有3項以上資源回收物共265袋,以紙容器最多佔應回收物38.1%;其次爲廚餘佔28.4%;第3爲塑膠容器佔14.3%。
張喬維說,雲林縣目前每天一般垃圾清運量,相較於疫情前增加約1成5,原因可能在於疫情期間外賣、外帶餐飲增多,且大家忙於防疫,垃圾分類有所鬆懈,疫後很多人持續鬆懈。對於未正確分類的家戶,現場稽查人員會立即糾正,併發放分類文宣、多國語言分類海報,協助民衆及外籍人士垃圾分類。
環保局指出,將持續加強垃圾減量及分類宣導,若民衆未依規定丟棄垃圾,會先進行柔性勸導,對於屢次未按規定垃圾分類的家戶,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款,並可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