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場未完工 將可提早拍賣綠電

經濟部正在修法,要開放未蓋好的風場,就可以先把綠電拿到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臺「提前拍賣」,讓業者多一個保證收入。圖爲「彰濱雙綠能」太陽光電場暨風力發電場。(臺電提供)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招商將於12月放榜,實際完工併網得要到2026到2027年,經濟部正在修法,要開放未蓋好的風場,就可以先把綠電拿到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臺「提前拍賣」,讓業者多一個保證收入。

經濟部標檢局官員說明,放寬目的是幫助離岸風電商,除了與企業簽下購售電合約(CPPA),拿去向銀行借錢外,也能多一個保證收入的管道,增加信評。

標檢局正修改《再生能源憑證媒合服務作業程序》條文,允許拿到電業籌設許可的離岸風電開發商,在風場發電設備尚未完工前,就可以把裝置容量、預估可出售電量、年限等,拿到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臺競標。

官員指出,也就是12月拿下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競標者,只要簽下行政契約拿到籌設許可,就可以先把綠電到平臺拍賣,誰出價高就賣給誰。當然,開發商也還是可以私下找企業議約。

不過,有專家學者憂心,商品還沒產出,就允許以類似以「期貨」方式提前競標,得小心重演預售屋炒作紅單,也上演「綠電炒作」。

對此標檢局官員則認爲,再生能源競價平臺資訊透明,誰出價誰得標,簽約資訊都清清楚楚,關於轉讓也有所規範,不至於會發生綠電紅單炒作情形。

雖然政府要開放提早賣電,實際多數離岸風電商應該還是會先私下找企業販售,尋求較高價的合約,剩下的綠電餘額,纔會傾向拿出上架公開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