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明珠辭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
故宮前院長馮明珠因接受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引發風波。(馮明珠提供)
故宮前院長馮明珠出示辭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一職,表示3日以雙掛號信函向北京故宮研究院院長鄭欣淼。(馮明珠提供)
故宮前院長馮明珠3日以雙掛號信函向北京故宮研究院院長鄭欣淼。(馮明珠提供)
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今(4)日表示,爲了平息她個人受聘擔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所引發的風波,昨(3日)以雙掛號信函向北京故宮研究院院長鄭欣淼辭去顧問一職。
馮明珠表示,原是單純的文化學術交流,卻引發紛擾,「本人始料未及」。她說,北京故宮研究院是單純的學術交流平臺,非建制機構,顧問一職非擔任行政職務、無固定工作項目、無固定酬金,僅爲需要時以備諮詢,未載聘期,屬名譽職銜,所有顧問都是如此,她也未約定受領任何報酬。
國立故宮博物院則迴應表示,尊重馮明珠的決定。
對於被質疑以公文縮短赴陸管制年限,馮明珠澄清說,依「兩岸條例」,原服務機關得依涉密及業務性質增減列管期間(1年或3個月均同),並依內政部發布的「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相關規定,,故宮人事室先簽文將政務人員赴大陸列管期改爲1年。
之後得知若不涉及國家機密,列管期僅3個月,所以在人事室發文中籤注「考量本院業務性質及與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管制時間取得平衡,爰修正管制截止日期。(由退職後1年,縮短爲3個月)」。公文程序經相關人員籤核,馮明珠決行「發」,經主管單位查照,並非她一人所能主導。
馮明珠強調,管制年限由3年改爲3個月,是因爲博物館事務並未涉及國家機密;況且管制年限3個月的政府單位,並非只有故宮。她自己曾擔任國家政務官,520之後恢復平民,但絕對遵守法律規定,絕不泄漏國家機密。
馮明珠此次是應北京故宮博物院單霽翔院長邀請,於9月6日至9月12日訪問北京故宮,以「從傳統中創新‧藝術與生活結合:談博物館的文化創意」及「歷史詮釋與策展:導覽清仁宗特展」爲題作學術演講,並與北京博物館界人員交流。來回機票及9月6日前之私人行程費用自理,應邀訪問北京故宮期間,依國際學術交流慣例,由邀請單位負責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