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之谷私服被抄!智財三法2022年三讀 至今未公佈實施

立法院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將侵權情節重大之非法數位盜版、散佈及公開傳輸行爲改列爲非告訴乃論罪。圖爲刑事局電偵大隊在臺北光華商場查扣經銷商販售新一代「安博」機上盒。(圖/報系資料照)

「87谷」涉嫌非法在私服上經營「新楓之谷」遊戲,去年就遭調查局調查,但雖然立法院在2022年就已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法,將數位盜版改爲公訴罪,卻因爲行政院尚未公佈實施日期,新法並未生效,現行法規對盜版仍爲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出面提告,辦案人員最後輾轉聯絡上韓國開發商在臺灣的代理商,纔在2月27日進行搜索,並查扣該公司的伺服器與帳戶。

疫情影響下「宅經濟」起飛,電競商機續熱,遊戲開發商、電競PC大廠續點火力搶攻市場大餅。(圖/臺北電腦公會提供)

立法院於2022年4月通過了「智財三法」修法,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臺灣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符合「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規定,以利未來加入CPTPP之諮商談判。其中針對《著作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除了刪除現行法條對盜版光碟公訴罪的加重刑責規定外,還將造成著作權人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損害的數位盜版列爲情節重大,改爲非告訴乃論(公訴罪)。

但也因爲「智財三法」是爲配合我國加入CPTPP的進程而修訂,修正的法條最後都加上了「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我國加入CPTPP至今仍遙遙無期,所以行政院尚未決定《著作權法》修正條文的實施日期,也就是說,數位盜版無論金額多大,仍屬告訴乃論罪,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檢方纔能着手偵辦。此案的辦案人員動用人脈,找到代理商子公司的舊識,再回報總公司,最後才能收網查獲違法的遊戲私服機房。

不過,吹哨者說,「87谷」被查獲後仍繼續營運,而且竟沿用原公司名稱、原本的負責人,只是更換公司地址。他感嘆,雖然曾、陳二人在26、27歲就已經賺了好幾桶金,但畢竟社會經驗與學識都還不足,對法律及正常商業營運不夠了解,以爲可以在案件判決前儘量多賺一點錢,以「彌補」被檢調查扣的金額,殊不知很可能是做白工。

「他們現在等於是在幫別人賺錢,爲什麼?因爲業界都知道,智慧財產的這種案子,原告的目的都是求償。」吹哨者說,辦案人員告訴他,此案近日將要開庭,屆時將會再提供給檢方新事證,顯示嫌犯犯後態度不佳,仍繼續從事盜版私服業務,未來不僅正版遊戲公司會對於這段期間繼續受到的侵害求償,法官也可能加重量刑。

本刊致電曙光公司詢問對此事的說法,但至截稿爲止仍未獲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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