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晟集團未能按時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利息共計6.31億
11月19日,據上交所消息,福建福晟集團發佈公告稱,未能按時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債券利息。
該公司債爲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債券簡稱“18福晟02”,發行規模10億元,本期債券期限爲3年,
公告指出,福建福晟集團應於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已登記回售的債券本金及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間的債券利息。截至“18福晟02”撤銷回售登記截止日,已登記回售本金共計5.52億元,福建福晟集團應於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的本金及利息共計6.31億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尚未支付“18福晟02”利息及回售本金。
公告顯示,自本公告出具之日起,“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將在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停牌。
福晟集團表示,將積極籌措資金,爭取儘早完成債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