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等5縣食品解禁 衛福部預告調整管制措施

(調整管制措施。圖/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在2月8日預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即禁止進口之規定)草案,及預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草案有10天的預告期間,蒐集各界意見。

衛生福利部表示,所有從日本輸臺產品都要檢附產地證明,預告爲參考各國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並檢視日本國內監測,以及我國對日本輸入食品邊境抽驗結果,由現行「地區」管制,改爲「風險產品」管制。

2011年311日本發生福島核電廠事件後,全球原有55個國家(地區)對日本食品採取管制措施,到現在僅臺灣與中國全面禁止福島等特定地區的所有食品,有41個國家(地區)完全解除管制措施、12處對風險產品停止輸入或要求提供輻射或(及)產地證明。

食品藥物管理署從2011年3月15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10多年來針對日本輸臺食品檢測18萬餘件,輻射值檢測結果均符合日本標準及我國標準,其中微量檢出236件,包括有217件(91.9%)都是在2016年底前檢出,近5年檢出批數則已大幅降低。

衛福部指出,要求所有從日本輸入的食品都要檢附產地證明,邊境輻射檢測量能充足,且嚴格實施輸入食品邊境查驗與輻射檢測機制,積極建立完整的食安管理,並進行風險管理與溝通,以維護民衆飲食安全。

衛生福利部預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包括:

一、停止輸入查驗(即禁止進口)

(一)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的產品,爲當然停止受理輸入查驗。

(二)野生鳥獸肉︰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羣馬縣、千葉縣。

(三)菇類︰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羣馬縣、千葉縣。

(四)漉油菜︰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羣馬縣、千葉縣。

二、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即檢附雙證)︰

(一)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羣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之產品。

(二)宮城縣、巖手縣、山梨縣、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菇類。

(三)宮城縣、巖手縣生產製造之水產品。

(四)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茶類產品。

(五)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生產製造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