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古樹保護管理辦法 損害古樹將受處罰

日前,《福建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通過審議,並將於6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樹齡在500年以上的樹木爲一級古樹,樹齡在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樹木爲二級古樹,樹齡在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樹木爲三級古樹;古樹名木實行日常養護和專業養護相結合,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對古樹名木進行養護;在保護優先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古樹名木資源,鼓勵挖掘提煉古樹名木景觀生態歷史人文價值建設古樹名木公園和保護小區等。損害古樹名木的行爲將受到處罰,比如,剝損樹皮、挖根、灌注有毒有害物質,將被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伍策 宋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