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佈17條惠臺利民措施

新京報訊 據“福建發佈”微信公衆號消息,2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發佈了福建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第四批政策措施。

相關政策措施共有三個方面17條。在促進閩臺服務業合作方面,試點允許臺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鼓勵臺灣工業設計機構在閩開展業務,支持馬祖企業來福州從事商貿服務業,支持臺胞臺企參與莆田生技醫療產業合作,支持臺胞臺企開展林業碳中和合作。

支持對臺農林漁業發展方面,包括支持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加強臺企涉林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保障,支持臺胞參與寧德海洋漁業養殖合作,支持在閩臺企發展綠色食品,支持臺胞臺企在花卉苗木產業集中區投資興業等。

支持在閩臺胞更好發展方面,包括建立臺胞評選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名人綠色通道,支持臺胞參加福建省級重要創新創業賽事,支持臺胞到寧德鋰電行業就業發展,便利臺胞線上換領、補領檯灣居民居住證,設立“閩臺婚姻家庭服務專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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