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要長久,要解決這3個基本問題

這兩天,一位媽媽在“靜觀育兒微信臺上與我互動較多。其實都是些夫妻之間起爭執的小事。但是發展到最後,夫妻雙方乾脆都懶得吵,冷戰起來。

冷戰是現代知識分子家庭慣常用的手段,也是最傷害親密關係的一種方式。今天的文章,我想結合這位媽媽的講述,聊一聊夫妻之間爲何爭吵,以及探討我們到底應該如何和解的問題

這位媽媽是這樣跟我講述她與丈夫冷戰過程的:

昨天哄孩子睡着之後,我和老公因爲一件小事又吵起來了。吵到最後,也沒吵明白,最終倆人肚子裡憋着氣,互相不理睬、不原諒

後來,我躺在牀上,靜靜地回憶整件事情始末。我如果換一個說話的方式,忍一忍,冷靜些說話,可能就不會吵起來了。

從理性的角度說,我應該再跟老公心平氣和地聊一聊。可這樣不就等於我承認錯了,先低頭。總是我去認錯,那以後還得了嗎?所以,我硬是忍着不理他。

可是,真的要冷戰下去嗎?羅老師我很困惑啊!感覺家裡冷冰冰的。

這樣的場景你會不會覺得很熟悉?明知道爲什麼吵架,明知道有更好的辦法,甚至明明覺得他/她的想法更好一些,可就是要和他/她對着幹。

在這個過程中,事情已經不再是吵架的重點,不管誰更有理,反正就是要互相較勁兒,不能認輸,看誰最後將意志力凌駕在對方的頭上。

從這個角度看,夫妻從吵架進入冷戰,就是一場升級的家庭權力爭鬥。而在這場爭鬥中,不管最後誰讓步,誰勝利,其實都沒有贏家。因爲這個過程中,夫妻雙方的基本情感需求,其實都沒有得到滿足。

在一個婚姻關係裡,最基本的情感需求都未得到滿足的話,那麼這個關係一定是岌岌可危的。

在婚姻中,我們每個人都有三樣基本的情感需求。

第一個,是安全感

這個安全感包括人身安全,也包括心理上的安全。

安全感是每個人一生都要面對的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課題。我們在講孩子的安全感時,提到媽媽角色的重要性。媽媽對寶寶做了什麼,以至於對寶寶顯得如此重要呢?那就是在寶寶最脆弱的那段生命中,媽媽無條件接納寶寶,敏銳地迴應寶寶的每一個需求,給予他各種滋養、保護和幫助,由此讓寶寶對媽媽產生了親密感、信任感,當然還有學會愛。

如果一個孩子小時候的安全感建構得不好,那麼成年後如果遇到一段好的親密關係,就顯得很可貴了。這段親密關係能夠對他的安全感進行有效補償,因爲在好的親密關係中,一方對另一方所做的事,和母親當初對寶寶做的事,其實驚人相似。

所以,常常看到戀愛中的人特別看重對方能否帶給自己安全感,也就可以理解了。

離開了母親以後,人其實仍然在尋求另外一個像母親的人,希望繼續得到親密關係的滋養。

記得一個丈夫,在與妻子爭吵到灰心喪氣、懶得吵的地步後,跟勸解的朋友幽幽地說:

“人爲什麼要成家呢?還不是希望有人疼、有人愛啊!我在外面工作也不容易,一回家還要看她臉色,我怎麼可能不生氣?”

僅這幾句簡單的話語,就道出了衆丈夫們的心聲夫妻關係中,無論是敏感的妻子,還是大大咧咧的丈夫,都有需要被對方“照顧、呵護”的需求。

那麼,如何給對方安全感?

作爲成年人,人身安全自然無需他人過多操心了,但是情感上卻仍然迫切需要得到他人的迴應和支持。親密關係中,若另外一半能夠“看見”自己,對自己的行爲或者言語有及時的、積極的迴應,那麼我們情感上就能得到有效的慰藉,感覺到安全。

譬如一位辛苦操持家務照料孩子的妻子,她需要的是一點安慰、肯定、支持。即使丈夫最終並沒有真的過來幫忙做多少家務事,但若能夠說些充滿愛意的話,對妻子打理好的整潔溫暖的家報以必要的感恩、謝意,再加上一些夫妻間必要的親密動作,妻子的心,便能夠得到滋養。

第二個,是聯結感

可以說,個體一生都在尋求與另外一個人的關係,尋求與別人有共同的經歷、回憶、理解和看法。在親密關係中,這種需求尤其強烈。

記得看過一個有意思的小調查,讓夫妻中的一方,講述另一方讓自己心動的一刻。許多講述是這樣的:

當我們第一次搬到一起住時,在各自把自己的藏書行李箱搬出來之後,我發現我們最愛的小說全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每一本書現在都變成兩本了。我記得當時對自己說:“對,她就是我的另一半了。”

我們和一羣朋友一起去看電影。電影本身很傻,但我發現我在笑的時候還有另外一個人總是和我一起笑。我找到了這個人,並且把她約了出去。我們繼續在沒有別人笑的場合放聲大笑。我們現在已經結婚近25年了,仍然如此。

當時我們已經約會了三四個月。有一天我們手拉手走出一家商店,到了人行道邊的臺階,我倆毫不猶豫地一起跳了下去,就像小孩一樣。現在我還經常和女兒一起跳臺階。如果你有一顆童心,那麼找一個同樣有童心的另一半吧。

……

都是很樸素但卻很動人的講述。與人獲得聯結,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基本情感需求,與他人建立起聯結,能緩解我們心底的孤獨。夫妻之間尤其需要在婚姻中找到情感聯結,如果不能,不啻於一場災難。因爲做夫妻,要很多很多年。

營造一場好婚姻,夫妻倆必須要學習在彼此不同之中發現彼此的共同點,並要有意識地,在家庭生活中多擁有一些共同生活的經歷,學會相互理解,增加生活方式、價值觀和生命記憶的交集。譬如,可以定期擁有二人獨處的時間,一起去做一些美好的事情,或者短途旅遊,或者只是去一個只有你們兩個人的地方吃飯,或者一起堅持一項運動項目,一起讀同一本書,看同一部電影,擁有共同的朋友圈聚會,等等。

第三個,是價值感

希望自己有價值、希望自己的身份得到肯定,這是人的另外一個基本但非常重要的情感需求。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即人需要獲得尊重,需要得到滿足,能使人對自己充滿信心,對社會滿腔熱情,體驗到自己活着的用處價值。

夫妻關係,是我們非常重要的社會關係之一。在這個關係裡如若得不到另一半的肯定,就等於我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失敗的。所以,夫妻之間,必須要學會增加彼此的價值感,學會肯定、尊重對方。

可惜的是,夫妻之間一旦吵起架來,最先忘掉的,就是這一點。

組織行爲研究表明,健康的組織內或組織外衝突是認知衝突而非情感衝突。認知衝突針對人的行爲或思想、觀念提出質疑。不健康的衝突注重於人、情感,或者他們自身。也就是說,如果爭吵時攻擊對方自身及情感,就是不健康的,無論是組織,還是夫妻。相反,對觀念、想法、行爲,我們可以表示不贊同,可以發生爭執

比如,“你就是不會體諒別人”和“你吃晚飯後可以收拾下碗筷吧?”這兩句話可能由同一件事引發,就是你吃完飯後不愛收拾碗筷,然而第一個反應直接針對人自身——“你不會體諒人”,這樣無異於給對方貼上了不好的標籤,言下之意,就是“你這個懶鬼,說好要收拾碗筷的又偷懶,我不信任你了。”這是很傷人自尊的。而對很多人來說,自尊是比感情更重要的事。

而後一個反應就是針對行爲的,傳達的意思是“我帶孩子已經很累了,你收拾下碗筷吧。”一樣的事不同的態度、不同的反應,帶來的後果當然不同了。

由此可見,要增加彼此的價值感,還需要掌握一些溝通的技巧。

所以,想告訴婚姻關係中的每一個人,一定記得,即使是批評對方,也應該先肯定對方的優點和有價值的地方,然後再就事論事。比如:

肯定對方的願望:我知道你這樣做的好意是……

肯定對方的能力:做這件事很不容易,但是,你卻做到了,真是了不起……

肯定對方的需要:我知道這對你有多重要,你很看重這一點……

總之,能夠理解並做到上述三方面,其實基本上再有爭吵,也都會很快就能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