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 悲情高中姊妹遭姑姑討房 PTT:案情不單純
父親過世後,一對高中姊妹遭姑姑討房,看似悲情,但PTT鄉民卻覺得內情不單純。(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對就讀高中的李姓姊妹,與爸媽同住在祖母留下的房子,該房登記姑姑們名下,租給哥哥一家。李父過世後,其中一位姑姑想把房子收回,提告追討拖欠的房租及律師費。姊妹向法官哭訴親戚曾答應讓她們住到成年,不過臺北地方法院判母女必須繳房租並搬離。
新聞被轉貼到PTT,引發鄉民激烈討論,有人同情這對姊妹花,不過更多網友卻認爲「內情不單純」,認爲當初李父會讓出房子持分、改向妹妹租房子,其中一定有問題。
據《ETtoday》報導,姑姑控訴,房子由她與另兩位姑姑共同持有,3人同意以2017整年爲租期,以月租1萬5000元將房子租給哥哥(李父),但哥哥於2017年5月猝死後,就沒人繳租金,姊妹的生母還帶別的男人過來同住,租約到期後仍佔據房屋。
而姊妹的律師表示,該房原由李父及妹妹們共同持有,李父爲了申請低收入補助,纔將持分過給妹妹;而李父過世後,親戚間曾說好讓姊妹倆住到成年。
法官曾問姑姑能否讓她們住到成年,姑姑無奈表示,姊妹的父親在生前就欠她錢,更控訴母女3人在生前未好好照顧哥哥。
PTT衆多鄉民討論這則新聞,有人表示「看起來這個姑姑是有一點心計」、「在土地房產成爲全家最有價值的東西的時候,親情就是笑話」、「搬出去之前記得把每個馬桶都倒一包水泥,報答姑姑的恩情」。
不過更多鄉民認爲「我覺得其中一定有問題,通常不會這麼狠」、「媽媽找其他男人來住才翻臉吧」、「感覺事情不單純,勿忘布丁姊弟」、「哥哥房子無條件過戶給姑姑,只爲了領低收入戶,其實案情有點不單純」、「姊妹的媽媽也有房子喔 文裡面有寫 是有需要裝啥悲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