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送情趣用品「震動吸吮器」 竟不是給她用!人妻真的怒了

女子發現老公偷腥女網友,憤而對小三提告求償8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化名)與阿國是夫妻(化名),不料,阿國透過網路認識女子歡歡(化名)後,雙方頻繁視訊聊天互表關心,還有長期的親密、調情對話,阿國還買「震動吸吮器(按摩棒)」送給歡歡,甚至還同遊歐洲併發生性行爲,小萱憤而提告歡歡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她與許阿國在2019年在美國登記結婚,後來回臺灣辦理結婚登記,婚後育有1名小孩,但阿國在認識歡歡後,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當時臺灣缺乏快篩試劑,阿國寄了2次快篩給歡歡。2022年10月阿國還網購情趣用品「震動吸吮器」寄送給歡歡。

小萱表示,當她發現2人互動親密時,她便主動聯繫,歡歡纔對她坦承她跟阿國的互動、發展。但事後歡歡卻仍與阿國幾乎每天視訊聊天,甚至在2023年4月間同遊歐洲併發生性行爲,還拍攝性愛影片留念。

歡歡則向法官表示,當年透過社羣軟體認識阿國時,她那時年僅17歲。阿國向她表示他是在緬甸出生、有臺灣護照但無國民身分證,定居在美國紐澤西州,本身是一名醫師,但未向提及婚姻狀態,2人只是網路交友,相隔臺美二地,也未曾見面。

直到2022年8月底、9月初,接獲小萱來電告知,才知道阿國是有婦之夫。但她詢問時,阿國卻表示與小萱在美國有一段婚姻,將與小萱協商離婚事宜。後來阿國又向她表示已經分居,且正在處理離婚手續。2023年她前往法國當交換學生期間,曾數度與阿國在法國會面、出遊,後來因故吵架後便不歡而散,自此未曾再有聯繫。

法官認,小萱並未再提出其他舉證,證明歡歡知悉阿國是有配偶之人,卻仍侵害小萱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日前依法判決,小萱請求歡歡給付慰撫金12萬元,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其餘部分,則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