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偷情女上司嗨喊「我的兔兔」 人妻看「偷情日記」臉綠

人妻發現丈夫3年前換了新公司,竟與女上司發生婚外情,2人還透過某款手機APP編輯「共用行事曆」,把2人出國玩、上摩鐵的事情全記在裡頭。(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人妻發現丈夫3年前換了新公司後,竟與女上司小芳(化名)發生婚外情,2人還透過某款手機APP編輯「共用行事曆」,取名叫「二兔日記」用兔子作爲彼此的親密稱呼,把2人出國玩、上摩鐵的事情全記在裡頭,人妻發現後崩潰提告,法官認定2人已侵犯配偶權,判小芳須賠償30萬,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正宮稱與丈夫民國102年結婚,有2個女兒,丈夫3年前到新公司上班後認識主管小芳,發展婚外情,甚至用TimeTree軟體共同編輯「二兔日記」行事曆,該行事曆記錄2人數次於公開場合公然出雙入對、牽手或勾手互動,甚至在108年9月、12月間出國至日本東京、大阪遊玩,正宮提告求償100萬。

不過小芳辯稱,正宮曾使用丈夫的密碼登入其Gmail及TimeTree帳號,即有權限編輯任何文字,否認該行事曆內容是她編輯的;訊息內容中,丈夫曾說「爲什麼我現在聞我自己的手都有你的味道」、「全家都睡了,換我了,要跟闆闆說晚安」、「想你想到熱熱的」、「我只想一件事會讓我好一點,就是抱你一下」、「你很單純啊,你就是被我抓在牀上的兔兔」、「太想兔兔了,但是這個旅程一結束就可以擁有你了」。

法官認爲,行事曆內容與小芳的行程相符,加上她曾在訊息中提醒對方要把保險套帶走,回家後快洗澡,意即2人曾發生性行爲,法官考量2人的確實侵害到配偶權,但男子事後已離婚,並賠償20萬元達成和解,陳女則始終未表示歉意,最終判她應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