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階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財聯社4月2日電,福州市發佈住房信貸政策階段性調整如下:一、階段性取消福州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在本政策範圍內,商業銀行可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確定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如後續評估期內(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個月爲評估期)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上漲,則自下一個季度起,恢復執行全國統一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二、福州市五城區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於25%,調整爲不低於2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於35%,調整爲不低於30%。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按照原政策執行。上述政策自2024年4月3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