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發佈餐飲浪費典型案例:一餐飲店設最低消費被罰5000元
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第二批餐飲浪費的典型案例,依法查處未主動提示提醒消費者適量點餐、誘導誤導消費者過量點餐等違法行爲,規範餐飲服務經營行爲。
其中,定西市岷縣某經營部在經營過程中以“最低消費”爲由,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執法部門經覈實後發現情況屬實,責令其將多收費用退還消費者,立即改正違法行爲並處罰款5000元。
此次公佈的7起典型案例如下:
平涼市涇川縣王記莊浪暖鍋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且拒不整改案
2024年5月21日,涇川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王記莊浪暖鍋店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在經營場所內未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服務人員也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現場發現2桌客人就餐結束後,剩餘飯菜較多,造成食品浪費。涇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6月3日,涇川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王記莊浪暖鍋店整改情況複查,發現其仍未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並以推薦特色暖鍋的方式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導致客人就餐結束後剩餘飯菜較多,造成明顯食品浪費。涇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平涼市涇川縣友情歲月酒吧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且拒不整改案
2024年8月5日,涇川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友情歲月酒吧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友情歲月酒吧在經營過程中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食品浪費。涇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7日內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8月13日,涇川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友情歲月酒吧整改情況複查,發現其未按要求整改,仍在經營過程中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涇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敦煌市敦煌味本源香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6月3日,敦煌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敦煌味本源香餐飲店開展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發現在敦煌味本源香餐飲店經營場所的收銀臺、就餐區、菜品間等經營區域,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在經營場所內,沒有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沒有倡導使用可降解打包、外賣餐盒餐具等提示標語。敦煌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蘭州新區醉骨大叔自助火鍋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4月18日,中川園區市場監管局對醉骨大叔自助火鍋店開展監督檢查,發現該自助火鍋店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提醒消費者適量取餐。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嘉峪關市雪五麻辣燙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8日,嘉峪關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雪五麻辣燙店開展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店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和擺放反食品浪費標籤標識,服務人員未主動提示和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嘉峪關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天水市秦安縣食裕軒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8日,秦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食裕軒餐飲店檢查時發現,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服務人員未主動提醒和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秦安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定西市岷縣福滿軒餐飲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2024年4月9日,岷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2024年4月5日在岷縣福滿軒餐飲店消費時,被店家要求以包廂有200元最低消費爲由多點一份“梅菜扣肉”,將消費金額湊夠199元后就坐於包廂內消費。岷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隨後對福滿軒餐飲店進行現場檢查,覈實後發現消費者投訴的情況屬實。岷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要求福滿軒餐飲店將多收的一份“梅菜扣肉”48元退還給消費者,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