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燥時節 花蓮林管處辦巡迴座談防範森林火災

▲每年秋冬二季是東、南部的乾燥季節,也是森林火災最容易發生的危險期,爲防範森林火災的發生,花蓮林管處召開防火座談會,邀集相關單位參加並辦理實地的森林火災防救演練、防火裝備檢查。(圖/花蓮林管處提供 下同)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每年秋冬二季是東、南部的乾燥季節,也是森林火災最容易發生的危險期,爲防範森林火災的發生,花蓮林管處召開防火座談會,邀集相關單位包括消防隊、臺電公司租地造林承租戶、礦區業者國家公園鄉鎮公所代表轄內部落社區領袖參加,會中充分討論重點防範地區、防火宣傳措施及平時整備相關防火工作經驗分享與意見交換,會中發言踊躍,對防範森林火災均有共識

林管處表示,臺灣多數森林火災都是人爲引發,而森林火災的撲滅受限水源缺乏、地勢陡峭,一旦發生,撲滅困難,經常造成大規模森林資源損失,甚至威脅民衆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森林火災的預防宣導救火整備工作,一直是林管處的工作重點之一。

有鑑於此,該處每年於乾燥季節開始前,即展開一連串的森林防火宣傳及準備工作;除在平面電子媒體加強宣導防範森林火災提醒民衆入山小心防範,並於日前假所轄新城南華萬榮、玉里工作站,舉行防火座談會,與各單位交換防範森林火災心得外,該處並辦理實地的森林火災防救演練、防火裝備檢查,此外該處設置之林火預警資訊系統自動上線傳輸林火預警的即時資訊,各機關及民衆可透過林務網站查詢,經由圖臺進行測站與林火資訊查對,瞭解各地林火危險等級資訊,使登山旅遊更爲安全,防範林火更精準即時。

林管處處表示,今年的美國加州森林大火葡萄牙的森林火災,二場森林火災造成毀滅性災害,導致上萬民衆必須遠離家園,而這些大火,開始時都是星星之火,進而燎原成災,因此,切莫掉以輕心。

引發森林火災甚至可能觸犯森林法,林管處提醒民衆:依據森林法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及賠償責任;另依森林保護辦法34條規定,因舉發查獲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給予舉發人十萬元以下之獎金;如民衆勇於檢舉惡意縱火者,可依森林保護辦法核給最高獎金100萬元。請大家注意防範森林火災外,如發現有森林火災時,撥打林務局保林防火專線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撥打『119』緊急電話,由消防機關轉通報林務機關即時派員滅火,共同爲保育森林資源盡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