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撇連千毅後宮…子涵驚爆列劉喬安「花名冊」賣淫 友:她努力5年買好車

▲遊否希稱子涵「5年前還不是甚麼東西」,力贊她不靠乾爹努力工作買好車,不料子涵竟名列劉喬安花名冊」,案發時與「5年前」十分相近,引人遐想。(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模子涵日前才因捲入連千毅後宮亂鬥,爲了自清,不得不公佈連千毅要她「1周陪2次、每個月10萬」的對話紀錄但子涵纔剛得到喘息機會,卻又被挖出名列劉喬安的「花名冊」中,只見臺北法院2016年時的判決,清楚記載子涵於2015年時,經仲介與不知名港澳人士性交易,每次分得7至8萬元,對照網紅遊否希爆出子涵的黑歷史,「5年前她(子涵)還不是甚麼東西」,時間如此相近,引人遐想。

子涵日前公開與連千毅的對話,只見連千毅霸氣撩妹,「妳生活費想要多少,我們來交往,我跟她們都斷了,答應妳的」,但子涵很有骨氣,秒回「我想自己賺」,當時連千毅還大讚「妳真優秀,很可取,跟別人不同」;網紅遊否希也力贊子涵,稱她5年前還開着價值僅200萬元的日產車,經過努力工作,現在已換成要價1100多萬的粉紅色奧迪R8,讓他刮目相看,遊否希更強調,子涵都是靠自己努力,絕對沒有「乾爹」,有錢之後也樂捐公益,令人敬佩

不料回顧2015年轟動一時的劉喬安「花名冊」,竟在其中驚見子涵大名,於法院判決中,更詳細記載子涵於2015年3月27日、5月19日、9月14日,分別透過仲介與不知名男子性交易,每次分得7至8萬元不等報酬。子涵經紀「火紅娛樂」迴應表示,子涵18歲時確實因劉喬安的跨國仲介賣淫案,以證人身分接受警方約談,但子涵絕對沒有賣淫,更從未收取任何報酬,當時她只是到警局協助調查,身分是證人不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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