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罰無罩男遭判決打臉 衛生局迴應:再上訴
衛生局表示基於傳染病流行之際,需有因時、因地、因人等流行病學特性綜合評估、研判及執行,對應防治作爲有必要性,因此衛生局將再提起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5日媒體報導高雄市於2021年5月22日因蔡姓男子未戴口罩,開罰3000元,蔡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衛福部28日纔將「免經勸導可開罰」的制度上路,高市搶先開罰無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高雄市欠缺事務管轄權,判蔡男勝訴。高雄市衛生局晚間也發出聲明,表示口罩爲防疫新生活的社會共識,且許多縣市都陸續制定此規範,因此將再提起上訴。
蔡男22日因未戴口罩就前往住家旁查看油漆狀況,遭稽查人員開罰3000元,蔡男提起行政訴訟。高雄地院審理時,高市衛生局稱2021年5月19日即在防疫記者會上宣佈「外出或於公共場域、室內空間未戴口罩者將立即開罰」等語提醒市民,且陳時中曾於記者會上表示「尊重地方政府」,認爲開罰有理。法官審理時認爲,中央並未以明確、具體將此事項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列爲委辦事項,判原處分撤銷,蔡男免罰。
衛生局表示,110年5月19日宣佈強化NPI(非藥物介入手段)防疫執行策略,強制要求民衆戴口罩,而許多縣市政府也都陸續實施,經查當時桃園市、新北市、花蓮縣、基隆市、南投縣、雲林縣、新竹市、嘉義市等地方政府也陸續以強制戴口罩作爲必要的防疫手段,基於傳染病流行之際,需有因時、因地、因人等流行病學特性綜合評估、研判及執行,對應防治作爲有必要性,因此衛生局將再提起上訴。
對此,柯志恩競辦強調,防疫工作固然重要,但臺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任何人都不得凌駕法律;高雄市政府基層人員執行上級交辦防疫工作非常辛苦,但由這次事件可以看出市長陳其邁明顯欠缺法治觀念。而陳其邁無視法規也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也傳出市府機要人員要求民間協會籌組陳其邁後援會等情事。柯辦也呼籲,強化防疫工作的同時也應顧及人民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