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膽密醫僅高職畢 被逮以10萬交保

高雄市中正四路美麗島捷運站附近的「杏安診所」位於鬧區,在高市知名度高。(呂素麗攝)

高市美麗島捷運站附近的「杏安診所」貼出休診。(呂素麗攝)

曹姓男子只有高職畢業,卻受聘在高雄市鬧區中正四路杏安診所當密醫,時間長達5年。檢警接獲檢舉,會同衛生局前往調查,當場查獲曹男正幫人看診,將他及兩名沒有護理執照的密護一併帶回,曹男坦承當無照密醫,檢察官訊後,裁定10萬元交保。

衛生局查獲時直呼「很大膽」,高職畢業竟然敢出來幫人看診。衛生局表示,這家診所有兩名合格醫師,負責看上午的診,而曹男則負責看下午及晚上的夜診,都是看感冒等較輕微的病患;鄰居表示,這家診所生意還不錯,病患不少,但自本週三起就關門休診。

高雄地檢署接獲民衆檢舉指前金區杏安診所有密醫看診,10日由檢察官任亭指揮高雄市警察局,會同高市衛生局、健保署高屏業務組等單位前往調查,現場查獲曹姓男子正爲民衆看診。他坦承只有高職畢業,沒有醫師執照,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警方現場查扣電腦、病歷等資料並帶回涉案人員。

衛生局指出,當時進入該診所,看到曹男正在診間幫1位民衆問診,診間外有2名女子坐在椅子上候診,另有2名女子吊掛點滴躺臥在牀,曹男當場坦承沒有醫師執照。

另現場護士鍾姓女子也坦承僅高職畢業,不具藥事人員或護理人員執照,違法從事藥品調劑及注射等醫療輔助行爲,現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表示,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聘僱密醫的診所負責醫師,最重可被廢止診所與醫師證照。

另依「護理人員法」,未具護理師證照從事護理人員職務,可罰1.5萬元至15萬元,依「藥師法」,未有藥師資格調劑藥品者,可罰6萬至30萬元。此次稽查,也在診所內查獲過期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