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垃圾掩埋場回饋金重新分配 山頂裡比例銳減居民抗議

山頂裡裡民到大寮區公所向監察院委員陳情,高舉布條表達訴求。(洪靖宜攝)

山頂裡裡民到大寮區公所向監察院委員陳情,高舉布條表達訴求。(洪靖宜攝)

大寮區山頂里長簡子銘指出裡內環境和空氣都受到影響,回饋金重新分配後,山頂裡僅只剩12%。(洪靖宜攝)

山頂裡裡民到大寮區公所向監察院委員陳情。(洪靖宜攝)

大寮區公所去年召開大寮區垃圾掩埋場回饋金會議,宣佈新的分配比例,只要是垃圾掩埋場方圓2公里內可納入分配回饋金,因此除大寮7個裡,還會有鳳山5個裡。其中大寮區山頂裡以往回饋金可拿47%,依照新的分配方式,只剩約12%,山頂里長及里民今上午趁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時到大寮區公所陳情,希望能修正辦法,保障在地裡一定額度。

高舉「回饋不公,市民不服」「垃圾丟我家、回饋別人家」、「法規不周全、害慘在地理」布條和手舉板,多名山頂裡裡民25日趁着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委員到大寮區公所時陳情,就是因爲大寮區垃圾掩埋場回饋金範圍將重新分配,而山頂裡從原本47%,按照新分配方式換算下來,只剩12%。

原先大寮掩埋場回饋金是分配予大寮區山頂、光武、內坑、永芳4裡,但依據《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回饋辦法》,回饋金分配只要是垃圾掩埋場方圓2公里內都可納入,且依面積比例撥付,鳳山區於2020年爭取,因此除原有4裡,增加大寮區3個裡及鳳山區5個裡,因此一共會有12裡分配回饋金,各里的分配比例勢必受到影響。

大寮區山頂里長簡子銘認爲,不論是空氣、水、廢棄物對當地是極大傷害,但去年大寮區公所舉辦說明會,就突然宣佈調降比例,從原本47%,剩下12%,影響當地8千多位里民,直言:「垃圾丟在我家,但回饋卻給其他較遠的裡」,質疑高雄市政府相關法規制定不周全,認爲應該要將距離掩埋場遠近、人口多寡、對當地影響程度等因素納入考量,保障在地裡一定額度。

不過,大寮區會社裡長吳銀國則認爲,並非主動爭取,都是依照法規,配合規定;大寮區忠義里長邴健鵬也說,皆按照政府規定執行,這是最好的做法,以往沒有也沒有主動發聲,重新分配後,資源是大家分享。

對此,大寮區長黃伯雄說,由於尚未有共識,環保局暫將2021、2022每年回饋金未發放,協調已約2年。

而高市府環保局表示,依《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辦法》第12條規定,回饋金的動支由區公所提報實施計劃及支用情形,經管理會初審後報市府覈定,即回饋辦法的設計,是讓各回饋地區可因地制宜,由回饋地區管理會審查、分配回饋金。環保局已督促區公所管理會與各里建立「溝通平臺」,雙方持續保持良好的溝通,儘早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