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繼承」亡兄身分過活10年 爽用健保還成功辦護照

高雄79歲趙姓男子的胞兄在2001年11月死亡,趙卻「繼承」胞兄身分,不僅使用胞兄健保看診,還利用胞兄名義開戶、申辦護照,冒用胞兄身分生活近10年才被發現,不過因部分罪刑已過追訴期,檢方偵結後,僅有9次使用健保仍在追訴期時效,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調查,趙男得知胞兄死亡後,卻遲未幫胞兄辦理除戶,2001年12月11日,他先將胞兄戶籍遷入苓雅區,之後再取得胞兄健保卡,多次拿胞兄健保卡「冒用」看診。

事後又以胞兄名義補發駕照,再把自己持有的轎車過戶至胞兄名下,還將胞兄名字成功更名,並以新名至銀行成功開戶,甚至成功完成護照申請。

趙男利用胞兄身分看診、過活將近10年,直到2010年才被揭發,但檢警偵辦時,趙男卻從未到案,被檢方發佈通緝,直到去年才被逮。

事後檢方統計趙男共冒用胞兄身分看診46次,不過,因刑法追訴權時效在他犯案時仍未修正,因趙所犯僞造文書、詐欺等罪在修正前追訴權僅10年、5年,因此在2015年10月18日前所犯下罪刑,都已過追訴權時效。

檢方認爲,趙男冒用胞兄身分使用健保僅9次是在刑法修正後,有20年追訴權,偵結後依僞造文書、詐欺等罪嫌將他起訴,另考量他認罪,年齡已高,聲請簡易判決並建請法官審酌量刑,至於已過追訴權時效犯行,則處分不起訴。

健保卡登錄。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