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駕車左搖右晃 遭查獲槍毒判刑7年2月

林男持有槍毒並販賣毒品,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依毒品、槍砲判處他徒刑7年2月。(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有毒品前科的林姓男子,於去年6月駕駛汽車,因左右晃動被仁武警方盤查,警方在車上找到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和K他命共48公克。警方後來循線找到改造手槍1支、制式子彈24顆與毒品,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林男坦承持有槍毒並販賣毒品。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徒刑7年2月。

林姓男子因爲於去年6月17日下午駕駛汽車行經仁武區鳳仁路,因車體晃動,警方上前攔停盤查。警方在車上找到甲基安非他命和K他命共48公克。之後警方持橋頭地院的搜索票到林男的鳳山住所找到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6公克與子彈。

林男落網坦承持有毒品,但他僅交代是向一名姓名年齡不詳的男子購買。且林男爲了賺錢,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一名黃姓男子聯繫,於去年6月26日駕駛汽車到旗津區黃男的住家附近,賣一包甲基安非他命給黃男,林男得手2萬6000元。

至於改造手槍與制式子彈,林男聲稱他是透過一家拍賣網站購買。由於林男認罪,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毒品、槍砲判處他徒刑7年2月,併科罰金8萬5000元,可易服勞役。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