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拳擊格鬥賽拳手遭毆死 主辦方、選手「這原因」獲不起訴
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場拳擊格鬥賽於去年1月在高雄左營登場,但卻上演參加的林姓男選手被擊倒,傷重不治。死者的家屬控告這家娛樂公司的邱姓與莊姓合夥人、場地所有人陳姓男子,以及選手白男過失致死,且林男參與拳賽並沒有戴頭盔,但4人都否認有過失致死的犯行。橋頭地檢署審理後認爲,證據不足,因此對邱姓等4人諭知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一場拳擊格鬥賽於去年1月在高雄左營登場,但卻上演參加的林姓男選手被擊倒,傷重不治。死者的家屬控告這家娛樂公司的邱姓與莊姓合夥人、場地所有人陳姓男子,以及選手白男過失致死,且參與拳賽並沒有戴頭盔,但4人都否認有過失致死的犯行。橋頭地檢署審理後認爲,證據不足,因此對邱姓等4人諭知不起訴。
被告邱男指出,這場拳賽是透過網路臉書等號召選手報名,屬於業餘拳擊賽,通知選手佩戴護具中沒有頭盔,但其餘的護齒、手綁帶、護當、拳套等都有配戴,現場也有3名醫護人員。被害人林男參賽前也簽署了包含健康調查的免責聲明書。
被告莊男則辯稱,白姓選手在賽程中沒有違規攻擊林男的後腦及腰部以下。被告陳男也指出,他所經營的是合格場館。2016 年裡約奧運後,國際總會就取消高中以上男子組佩戴頭盔的規定,此爲民間體育競賽活動,林男遭對方擊中是臀部跌落在地,非腦部,與硬體設備無關。
白姓選手則指出,他是基於興趣而參賽,他與林男比賽的前2回林男未倒下,第3回林男雖有倒地,但他也舉起雙手錶示可繼續比賽。但卻在第3回比賽時間結束時,林男就在場內趴下,白聲稱自己全程均未違規。
當天的盧姓裁判也指出:「當天雙方打到第3回合末,當時林男的臉部正面中了一拳左刺拳後跌坐,我便上前將兩人分開並讀秒,讀秒到第5秒左右,第3回合結束,我就繼續跟林男確認他的意識狀況,以及解釋讀秒原因給林男瞭解,解釋完後,林男向我表示他要打,我準備去看另一邊選手時,林男便跪倒,我就立即喊停比賽,並叫EMT上臺救護」等語。
檢方經過調查,認爲邱男與莊男等人都有依規定辦理拳賽,被害人林男的死亡與邱男等人的行爲並無因果關係,證據尚嫌不足,因此諭知邱男等4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