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英文老師互看不順眼 先檢舉又告上法院

北投某高中英文教師控告同僚妨害名譽,士林地院判決女教師敗訴,結束這場鬧劇。(中時資料庫)

北市知名高中謝姓女教師、陳姓男教師向來不睦,陳師先向北市府陳情,指控謝師長期遲到,偷拿他的相片,謝師認爲,不實陳情內容,已經損害她的名譽提告求償50萬,並要求將判決放在學校官網、以及系辦的公佈欄7日,士林地院審結,判決謝女敗訴,陳師不須賠償,也不用公開判決書全文。

謝女、陳男同爲英文科教師,兩人本有嫌隙,去年陳師先向北市府陳情,指稱謝師拿走他的照片、用紙蓋住他的飯盒、上課遲到等,希望市府能夠查明,謝師認爲指控均爲不實,侵害他的名譽,要求陳師賠償50萬,並將判決書全文,放在學校的官網首頁,以及英文科辦公室公佈欄張貼7日。

陳師認爲,謝師上課遲到是他親眼所見,並要求謝師解釋她長期上課遲到的惡習,「這樣是否有構成教師不當行爲」。判決指出,用紙蓋飯盒是因爲書局業務員,看到便當蓋打開,擔心有蚊蟲、灰塵飛入餐盒,用白紙蓋起來,害他誤會是謝師深感抱歉,另外,根據陳師自陳,她2019年起擔任導師,常要利用下課時間處理學生問題,無法準時在打鐘離開教室,也曾與學生解釋過不準時的原因。

判決指出,謝師經常上課遲到,雖有正當事由,但陳師向市府陳情內容,並非無中生有,難以認定有不法侵害謝師的名譽,駁回謝師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