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8/1起全面實施「身心調適假」 每學期最多可請3天

▲教育部將從8月1日起在高中職全面推動身心調適假與生理假。(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教育部從112學年度下學期開始,在42所高中試辦身心調適假。教育部本週一(1日)預告修訂相關辦法,將新增身心調適假。教育部表示,希望藉此協助有輕微心理不適、心理困擾學生,調整心情,平衡身心狀況,渡過短期心理不適,每學期可請3天,將從8月1日起的新學期實施。

爲協助學生覺察自己情緒,在短期心理不適時平衡身心狀況,教育部從111年7月起開始進行研議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之後國教署在111年12月至112年4月邀請專家學者、教師與家長團體代表、兒少與學校代表等,針對可行方式及相關配套措施召開8次諮詢會議,並在112年5月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就各重要議題搜整相關出席人員實務意見凝聚共識。

爲了解推動身心調適假可能狀況,教育部112學年度下學期在42所高中試辦身心調適假。當初規劃依學校所定請假流程辦理,每次請假應以半天或1天爲單位,1學期以3天爲限,並應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證明,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學期補考期間,不適用身心調適假。

教育部在本週一預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在第24條中增訂「身心調適假」請假別,讓身心調適成爲請假事由。修正草案同時也新增生理假,將從8月1日起的新學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