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最高貸60萬 小微企業最高貸500萬

南都訊 記者張小玲 最新一期政府公報公佈的《深圳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額度提高至最高60萬元,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借款人貸款額度最高500萬元,本辦法自今年9月30日起施行。

帶動5人以上就業可提高貸款額度

最新一期政府公報公佈了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聯合制定的《深圳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辦法》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借款人,個人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其在提出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帶動5人以上就業(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個人貸款額度提高至最高60萬元。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上限。

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借款人,貸款額度最高400萬元;其在提出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帶動5人以上就業(含5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貸款額度最高500萬元。

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企業經營狀況、還款能力以及實際招用人數等合理確定。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可以申請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

不能同時享受個貸和小微貸款

借款人在同一貸款期限不能同時享受個人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個人貸款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貸款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用工規模穩定、創業項目好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借款人,按規定按期還款後,可以繼續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屆滿前,借款人確需繼續使用資金或因暫時資金緊張預計不能按期還款,但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良好、無積欠貸款利息及罰息且創業項目經營正常的,可以向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展期。貸款展期只能申請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展期期間不予貼息,可以繼續提供擔保。

本辦法自今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辦法實施之前已劃轉形成的擔保基金可以按本辦法規定繼續用於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本辦法實施前已簽訂貸款合同的,仍按原合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