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傷害險 7/1降費12.5% 保戶可省近8.7億元

金管會5日宣佈,7月1日起調降個人傷害險第一類職業類別的危險發生率上限,由現行表定發生率的80%降到70%,大約可減費12.5%,若依2020年前11月個人傷害險保費69億元推算,保戶最多可省近8.7億元。

金管會已在2021年1月1日開始直接將旅行平安險(不含醫療部分費率調降10%,約將3億多元回饋給保戶,這次是以調降發生率上限的方式調整個人傷害險(即俗稱意外險)的費率,但爲了給保險公司調整時間,將從2021年7月1日開始實施,但有些保險公司可能發生率上限本來就只有用70%,就不必調整費率。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表示,表訂7月1日才上路,但在生效日前已覈准核備備查保單,保險公司若作業來得及,要提早降費率亦可,若保險公司想用增加保額取代降保費,必須要通知保戶並確實取得保戶同意。

金管會2017年1月1日調降個人傷害險危險發生率下限,即表定發生率萬分之8.181的30%,新增上限爲80%,爲合理實際經驗值,所以2021年再度調降發生率上限,由現行80%降爲70%,但因爲各家公司採取的危險發生率不同,不是所有公司統一降費,是原本用80%發生率的保單,在7月1日後要強制降到70%,費率即會調降。

2020年前11月壽險業個人傷害險、不含旅平險的新契約保費共40.99億元,產險則有28.38億元,合計69.37億元,即若以省費率12.5%計算,一年可省下8.6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