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領導幹部社會交往行爲規範印發 提出8方面明確要求

共軍領導幹部社會交往行爲規範印發,對8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藍孝威攝)

據《解放軍報》今天(19日)報導,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紀律檢查委員會近日印發《軍隊領導幹部社會交往行爲規範》,對8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規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軍要求,着眼加強軍隊領導幹部教育管理監督,對軍隊領導幹部與地方黨政機關和有關單位及其人員,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機構及相關人員,少數民族和宗教組織及信教羣衆,國(境)外各類組織、機構、人員,親友交往,以及互聯網社交平臺虛擬交往等8個方面交往行爲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規範。

《規範》強調,各級黨委應當加強軍隊領導幹部社會交往管理,履行好主體責任,政治工作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履行監督責任,及時發現和糾治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對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領導人員嚴肅問責,督促領導幹部加強黨性修養,強化自我約束,不斷淨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覺做到交往有原則、有界限、有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