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盜1分鐘內折返超商 2度搶「熊貓外送接單機」下場慘
嘉義地方法院判高男強盜罪5年4月徒刑。(廖素慧攝)
高姓男子網購1萬多元手機,到嘉義市民族路某家超商取貨,因沒錢付款,趁店員登打資料時毆打店員、搶包裹後逃離,不到1分鐘又折返超商搶走「熊貓外送接單機」,高男稱因搶到空的包裹,才又回超商搶誤以爲是手機的接單機,法官依強盜罪判他5年4月徒刑。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今年5月中旬高男網路下單訂購1萬860元手機,指定到超商付款取貨,同月27日凌晨4點多他到超商取貨,卻沒錢付款,趁陳姓店員登打資料出手搶包裹,陳男反抗卻被高男毆打頭部及身體、還拉扯拖行,陳男不敵只好鬆手,高男搶走包裹逃離。
但高男發現包裹裡沒有手機,不到1分鐘又折返超商,看到櫃檯有1支「熊貓外送接單機」,吳以爲是手機即取走,即刻逃走。
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鎖定高男涉嫌重大,循線於當天下午在湖子內逮捕高男,案發約8小時後破獲,高男坦承犯行,聲稱「他拿到包裹跑出去就馬上檢查,包裹已經被拆開爛掉了,裡面沒有手機,手機可能在他跑的時候掉了」,就將包裹隨手丟棄在文化公園附近。檢方將高男依強盜罪起訴。
法官審理,此案未查扣到包裹裡的手機,不能認定爲犯罪所得,而包裹僅剩餘外包裝,價值低微,不宣告沒收,「熊貓外送接單機」則依法宣告沒收。
高男2019年間因恐嚇取財案被雲林地方法院判4月徒刑確定,強盜、逾越牆垣侵入住宅竊盜等案件被嘉義地方法院判應執行5年9月確定,2022年10月20日縮短刑期假釋並交付保護管束,法官認爲高男於假釋附保護管束期間再犯此強盜案,惡性重大,但審酌他坦承犯行,也與受傷的陳男調解成立,依法判處5年4月徒刑。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