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耳語多 徐耀昌:盡忠職守到最後
苗栗縣長徐耀昌(圖)棄土案官司纏訟多年,他25日在議會備詢時說,有無犯罪自己最清楚,「沒有犯意、沒有對價,何來貪瀆?」外界耳語他做不滿任期,他說,會盡忠職守到最後一刻。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攝 105年5月25日
苗栗縣長徐耀昌棄土案官司纏訟多年,他今天在議會備詢時說,有無犯罪自己最清楚,「沒有犯意、沒有對價,何來貪瀆?」外界耳語他做不滿任期,他說,會盡忠職守到最後一刻。
徐耀昌因民國87、88年頭份鎮長任內辦理頭份垃圾場案,被控放水核發棄土證明,涉嫌圖利業者,案件審理10多年,直至102年一審以圖利罪判刑9年,現仍上訴中,儘管二審尚未宣判,但坊間耳語不斷,520新政府上任,更有傳言直指他將面臨停職,中央恐將指派昔日競選對手、民進黨前立委吳宜臻代理縣長一職。
苗栗縣議員鍾東錦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時指出,徐耀昌因官司問題屢遭攻擊,許多縣民關心是否影響日後縣政運作,希望徐公開說明。
徐耀昌表示,棄土案的背景是民國88年省政府時代,頭份鎮垃圾場已超飽和使用,省府、中央要求即刻封場,以免垃圾崩塌滑落中港溪造成二次污染,並嚴重警告如有人員傷亡要負完全責任。
徐耀昌說,垃圾場封場需要土方,當時臺北捷運施工可提供無償土方,但公所仍明確告知必須檢視是否爲原土,並視實際需要量進場,然而整起案件一顆泥沙都沒進過,也未與廠商吃過一頓飯,莫名其妙就被起訴,此案「嚴格講起來是烏龍事件」。
徐耀昌表示,全案民國88年至今已17年,換了10幾個法官,每逢選舉就被拿出炒作,尤以此次參選縣長最爲激烈,但是,有沒有貪瀆、犯錯,自己非常清楚,「沒有犯意、沒有對價,哪來的貪瀆?」坊間耳語造成他很大困擾,更讓縣府團隊部分同仁抱持觀望,這真的很不好。
徐耀昌說,有心人不斷放話,故意栽贓給民進黨,說吳宜臻等着接代理縣長,但依照地制法78、82條規定,即使二審被判有罪,他是停職而非解職,法定代理人是副縣長,「輪不到內政部來派」,希望關心他或想抹黑他的人清楚知道「我會盡忠職守到最後一刻」。10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