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華安品質甄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暫不參加華安基金電子直銷平臺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華安品質甄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代碼:A類013680,C類:013681)暫不參加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微錢寶”賬戶餘額申購基金的費率優惠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申購等業務。本基金具體交易費率請參考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公告與招募說明書。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投資者申請使用本公司電子直銷交易業務前,應認真閱讀電子直銷業務相關協議、相關規則,瞭解電子直銷交易的固有風險和相關產品風險,投資者應慎重選擇,並在使用時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別是基金賬號和交易密碼。

本公告有關基金電子交易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諮詢有關詳請: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址:www.huaan.com.cn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電話:40088-50099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huaan.com.cn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華安品質甄選混合型證券

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

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資者範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業務的辦理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爲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該交易日爲非港股通交易日,則本基金有權不開放申購、贖回,並按規定進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電子交易平臺申購本基金的,每個基金賬戶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爲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下同)。各代銷機構對最低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爲準。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電子交易平臺除外)申購本基金的,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爲人民幣10萬元。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基於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採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申購時收取申購費,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機構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人實施差別化的申購費率。

養老金客戶指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集合計劃和職業年金。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佈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範圍,並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非養老金客戶指除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人。

通過直銷機構申購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申購費率爲每筆 500 元。

其他投資者申購本基金 A 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表所示:

申購費用由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3.3 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的申購費率。

當本基金髮生大額申購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範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4.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基金份額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於1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後在銷售機構(網點)單個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餘額不足1份的,餘額部分基金份額在贖回時需同時全部贖回。各銷售機構對贖回限額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爲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2 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由贖回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本基金的贖回費率隨申請份額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本基金A類及C類基金份額適用的贖回費率如下:

未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於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的贖回費率。

當本基金髮生大額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範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5. 基金轉換業務

5.1轉換費率

本基金轉換費用包括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和轉出基金贖回費兩部分。

(1)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按照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的差額收取補差費。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低於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的,補差費爲轉入基金的申購費和轉出基金的申購費差額;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高於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的,補差費爲零。

(2)轉出基金贖回費: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的贖回費率收取費用。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轉換的目標基金所適用的申購與贖回費率詳見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說明書。

具體公式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淨值×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淨值-轉出基金贖回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如果,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如果,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0

其中: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轉出金額-轉出金額÷(1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 或,轉入基金固定申購費金額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轉出金額-轉出金額÷(1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率)] ,或,轉出基金固定申購費金額

轉入金額 = 轉出金額-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轉入份額 = 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轉入份額的計算結果四捨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資產。

例1:投資者在T日轉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50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爲1.50%,贖回費率爲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爲1.20%,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350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2,000×1.5000×0.50%=15.00元

轉出金額=2,000×1.5000-15.00=2985.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0

轉入金額=2,985.00-0.00=2,985.00元

轉入份額=2,985.00÷1.3500=2,211.11份

例2:投資者在T日轉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50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爲1.20%,贖回費率爲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爲1.50%,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350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2,000×1.5000×0.50%=15.00元

轉出金額=2,000×1.5000-15.00=2,985.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44.11-35.40=8.71元

轉入金額=2,985.00-8.71=2,976.29元

轉入份額=2,976.29÷1.3500=2,204.66份

例3:投資者在T日轉出5,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20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爲0.60%,贖回費率爲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申購費,固定申購費金額爲1,000元,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350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5,000,000×1.2000×0.50%=30,000.00元

轉出金額=5,000,000×1.2000-30,000.00=5,970,000.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5,970,000.00-5,970,000.00÷(1+0.60%)=35,606.36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0元

轉入金額=5,970,000.00-0=5,970,000.00元

轉入份額=5,970,000.00÷1.3500=4,422,222.22份

例4:投資者在T日轉出6,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申購費,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2000元。A適用的固定申購費金額爲1,000元,贖回費率爲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申購費,固定申購費金額爲1,000元,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350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6,000,000×1.2000×0.50%=36,000.00元

轉出金額=6,000,000×1.2000-36,000.00=7,164,000.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1,000-1,000=0元

轉入金額=7,164,000.00-0=7,164,000.00元

轉入份額=7,164,000.00÷1.3500=5,306,666.67份

5.2 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1、基金轉換的業務規則:

(1)基金轉換業務是指投資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開放式基金(轉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爲本公司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轉入基金)的基金份額的行爲。

(2)轉換的兩隻基金必須都是同一銷售機構銷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並在同一註冊登記機構處註冊登記的基金。

(3)投資者可在基金開放日申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具體辦理時間與基金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相同。本公司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或轉換時除外。

(4)交易限額參見相關基金招募說明書和相關公告中對申購和贖回限額的規定。

(5)投資者提出的基金轉換申請,在當日交易時間結束之前可以撤銷,交易時間結束後不得撤銷。

(6)其他未盡規則詳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規則》。

2、適用銷售機構:投資者可通過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櫃檯、網上直銷交易系統以及其他開通轉換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若增加新的業務辦理機構,本公司將及時在官網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

3、本公司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法律法規變化調整上述轉換的程序及有關限制。

本基金轉換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公司。

6.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基金管理人可以爲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於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7. 基金銷售機構

7.1 直銷機構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國金中心二期31-32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國金中心二期31-32層

法定代表人:朱學華

成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客戶服務統一諮詢電話:40088-50099

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平臺

華安電子交易網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機APP平臺:iPhone交易客戶端、Android交易客戶端

聯繫人:謝伯恩

7.2 場外非直銷機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大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衆惠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喜鵲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衆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創金啓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通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鉅派鈺茂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雲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洪泰財富(青島)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國瑞證券有限公司、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銷售機構,並在官網公示。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並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8. 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7月2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不晚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確定,並在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的銷售費率。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及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4)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瞭解基金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等事宜,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下載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和了解基金銷售相關事宜。

(5)投資者可通過本基金的直銷機構或其他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並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