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圈吳亦凡,涼了

原創:牲產隊長

公衆號:牲產隊

流量巨星吳亦凡,這次怕是要涼了。

央視新聞,天問一號等官媒紛紛刪除吳亦凡相關內容,跟吳亦凡劃清界限。

蘭蔻、韓束、良品鋪子、康師傅以及騰訊視頻等衆多品牌方,紛紛宣佈:與吳亦凡解約。

在都美竹一波又一波的爆錘之下,吳亦凡的演藝生涯遭遇到最大挑戰,貌似要走到盡頭了。

據都美竹目前爆料所稱,被吳亦凡騙到牀頭的女孩已經有12個。其中,有2個至今尚未成年。如果都美竹的說法成立,那麼,就有兩種情況了。

一是,不滿14週歲,不管女方是否自願,都視爲強姦。

二是,滿14週歲卻不滿18週歲,在違背女方意願的情況下,仍然構成強姦。

在中國,強姦是重罪,輕則3年,重則10年。若是姦淫幼女,情節惡劣,最高可判無期或者死刑。

從都美竹對自身的經歷描述來看,她是被灌醉後,醒來就發現自己在吳亦凡的牀頭了,身子已經被吳亦凡“嘗”過了。

在雙方經濟、地位、實力嚴重不對等的情況下,都美竹站出來,決戰吳亦凡,屬實勇氣可嘉。她代表的不是她一個人,而是背後那一批曾被吳亦凡非法“嚐了身子”的女孩。

娛樂圈的黑、髒、亂,不是一天兩天了。有鄭爽拋夫棄子,日入208萬;也有范冰冰偷稅漏稅,補繳8.8億;如今,加拿大炮王吳亦凡“選妃”,也不過是把中國娛樂圈的下水道,再捅穿了一次而已。

關於外國人在中國犯法,該如何量刑的問題,其實是有案例的。

2018年11月20日,加拿大毒販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遼寧省大連市中院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謝倫伯格仗着自己是加拿大人,不服中國法律判決,繼續上訴。

2018年12月29日,遼寧省高院在檢察院補充新的證據後,將此案發回大連中院重審。

2019年1月14日,大連市中院重審後,判處謝倫伯格死刑。

所以,加拿大人沒什麼了不起的。只要在中國犯法,就得承受中國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