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大甲段貨櫃車開一半突火燒車 駕駛急下車逃命

國道3號南向167.6公里大甲段,今天上午發生一起火燒貨櫃車,起火原因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提供)

一名64歲的胡姓男子,今天上午駕駛一輛貨櫃車從基隆港出發,南下要到臺中港「並櫃」,10時41分行駛至國三南下167.7K處大甲段,突然發生火燒車,胡男逃出後在車輛前方200公尺等待救援;臺中市消防局獲報後趕緊前往搶救,火勢於10時59分撲滅,起火原因及相關事宜,正由國道警察協助處理中。

國道3號南向167.6公里大甲段,今天上午發生一起火燒貨櫃車,起火原因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經過初步瞭解貨櫃車載運貨櫃從基隆港出發前往臺中港,系行經該路段時,胡姓駕駛驚覺車輛有異常,立即停於外側路肩待援,隨即車輛起火燃燒,事件發生後一度影響輔助車道及外側路肩,未造成回堵情形車流正常,最後於11時57分完全排除恢復通車,詳細事發經過及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道3號南向167.6公里大甲段,今天上午發生一起火燒貨櫃車,起火原因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接獲報案後,立即通知消防車、救護車、調派巡邏車前往處理,另派遣國道公路警察局及高公局緩撞車前往現場後方警戒疏導車流,火勢撲滅後續交由臺中市消防局鑑識調查,所幸無人受傷。

國道3號南向167.6公里大甲段,今天上午發生一起火燒貨櫃車,起火原因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提供)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呼籲,平時應做好車輛定期保養,上路前檢查車況,若行進中發現有異常,應啓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應儘速下車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專線或110通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