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連環追撞車禍 國道警:臺電承包商施作電纜線掉落釀禍

國道警察初步確認國道3號連環追撞車禍事故,是因臺電承包商施作電纜線掉落意外釀禍。(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2日上午國道3號南向148公里通霄路段發生6車追撞,造成1人死亡事故,經國道警察第2大隊初步調查,事故起因是臺電承包商在國道3號通霄路段上空施工,因工作人員施作疏失,致電纜線掉落後造成南向車道自小客貨車輾過失控擦撞護欄,波及1部大客車,對向北上車道一部半聯結車扯動電纜拉翻自小客貨車,並造成後方4車連環追撞,導致1人死亡。

國道警察第2大隊後龍分隊在接獲通報國道3號南向148公里處發生多部大小車輛追撞意外,警方到場後發現肇事的竟是一條垂落國道3號雙向車道上的大型電纜,電纜屬於臺電所有,車禍現場上方正是通霄鎮苗37線平頂路跨越國道3號的車行陸橋,警方查出事故發生時,有臺電外包商正在平頂路施作電纜更換作業,警方立即通知臺電外包商到案接受調查。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臺電承包商在國道3號通宵路段上空施工,因工作人員施作疏失致使電纜線掉落後,造成南向車道自小客貨車駛過被勾住後,先撞擊內側護欄,在此同時,北上車道1部半聯結車車頂又將電纜線勾住後,往北向拖移,致使南向失控的自小客貨車二次被電纜線拖往北向撞擊他車翻覆,又因電纜線持續往北向拖移,致使多部車受損,造成1部大客車、1部營半聯結車、5部小客車發生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另有1人預防性送醫。

整起事故造成佔用內側車道及中線車道,約回堵2公里,於11時04分現場排除,恢復交通。

警方表示,整起事故是因施工單位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未依規定或未盡完善,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相關罪責移送究責。警方呼籲,駕駛人駕車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勿疲勞駕駛,注意行車安全,駕車時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距離,才能順利煞停;若精神不濟打瞌睡或分,未注意車前狀態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