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龍井段大貨車自撞 2人輕傷送醫

國道警方指出,1月31日7時45分於國道3號南向183.4公里發生一起自大貨車自撞事故,並佔用內線及中線車道。(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國道3號南向183.4公里龍井路段,31日發生一起大貨車自撞事故,造成車上駕駛51歲楊男及同車乘客57歲陳男受輕傷,經送往沙鹿光田醫院救治後,所幸無大礙。

國道警方指出,1月31日7時45分於國道3號南向183.4公里發生一起自大貨車自撞事故,並佔用內線及中線車道,整起事故造成2人輕傷。

國道警方立即派遣巡邏車及工務段前往查處,經瞭解爲該自大貨車楊姓駕駛行經該路段,因施工車多,減速操作不當而自撞內側護欄肇事,駕駛及乘客經送醫檢傷均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在此呼籲,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如需變換車道,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變換車道,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