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南向草屯段火燒車 「燒剩骨架」一度剩1車道通行

周姓男子開車行經國3南向220公里,即過草屯交流道不久,發現車輛異常停放路肩旋即火燒車。(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南投縣消防局獲報派員到場搶救,費時約10分鐘即撲滅火勢。(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周姓男子(40歲)26日10時許開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220公里,即剛過草屯交流道不久,發現車輛異常,立即停於外側路肩待援,沒想到剛下車不久,車輛隨即起火燃燒,而且火勢猛烈,立即打電話報警,南投縣消防局接獲轉報派遣水箱車及救護車前往,迅速撲滅火勢,所幸無人受傷。

國道警方指出,勤指中心獲報旋即指派巡邏車前往警戒,並通報南投縣消防局指處理,由於火燒車現場火勢猛烈,考量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暫時封閉外側車道及外側路肩,消防員人到場射水灌救,費時約10分鐘即撲滅火勢,11時許接除封閉車道、恢復交通。

這起事故並沒有人受傷,也未波及其他車輛,車主周姓男子不清楚起火原因,有關火燒車原因,仍待南投縣消防局鑑識人員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道警方籲車輛定期保養,用路人上路前應檢查車況,若行進中發覺車內有異味或有煙冒出,爲了自身及他人安全,先啓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將車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除顯示危險警示燈外,應在故障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車上乘員則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再打110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