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着力解決當前政府採購領域存在突出問題

據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政府採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頂層設計,結合我國國情實際,對接政府採購國際規則,以“整、建、促”爲工作主線,聚焦重點、多措並舉,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着力解決當前政府採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政府採購市場秩序更加規範,政府採購制度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建立健全促進現代產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功能體系。

《行動方案》明確了3方面9項重點任務。一是整頓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持續開展政府採購領域反映突出的採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爲專項整治。加強常態化行政執法檢查,暢通權利救濟渠道,開展第二批政府採購行政裁決示範點建設,推進省級以下爭議處理向省級集中。創新監管手段,升級改造中央政府採購電子平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加強政府採購協同監管。二是建設法規體系,服務統一市場。積極推動政府採購法修改,推動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協調統一,提高政府採購法律法規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逐步構建覆蓋需求管理、信息公開、採購方式、合同履約、救濟機制等系統完備、操作規範、運行高效的政府採購制度體系。建立政府採購本國產品標準體系,確保不同所有制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分類制定政府採購需求標準和政府採購標準文本。三是促進產業發展,落實國家戰略。構建符合國際規則的政府採購支持創新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政府採購合作創新採購制度。推動政府採購工程項目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助力中小企業“政採貸”,支持鄉村產業振興。出臺綠色產品政府採購支持政策,擴大政府採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政策實施範圍,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行動方案》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不折不扣落實本方案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