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個月內18起死亡車禍 疲勞駕駛佔肇因大宗

今年2月5日國道1號南向197公里事故遭撞的車輛。(高公局提供/蔡亞樺臺北傳真)

今年2月15日國道3號南向崁頂出口事故,車輛碰撞後起火。(高公局提供/蔡亞樺臺北傳真)

高速公路交通量持續提升,車多壅塞時容易產生車流速差,稍有不慎就可能發生事故,高速公路局統計今年1到3月底,國道已發生18件死亡事故,其中11件是因爲分心或疲勞駕駛,相較去年同期4件,明顯增加,高公局提醒開車專注不分心,若感精神不濟,儘速就近前往服務區或駛離交流道休息後再出發。

2月5日上午11時32分,國1南向197公里處1輛大貨車因撿拾手機未注意前方路況,接連追撞前方排隊欲下交流道的5輛車,導致1人死亡、1人受傷;2月15日凌晨4時50分國3南向崁頂出口處,1輛小客車駕駛疑似打瞌睡,撞上交流道出口槽化區的交通杆及緩撞設施,造成車輛起火,駕駛受困車內死亡。

高公局觀察到國道分心或恍神而發生事故變多,統計今年1月至3月底止,國道上已發生18件死亡事故,相比去年同期發生11件略有增加,其中分心恍神、疲勞駕駛而發生事故今年有11件,比起去年同期4件,大幅提升。

高公局交通管理組科長賴建宇表示,高速公路無路口、機慢車或行人,道路環境相對單純,但車流速度快,遇緊急狀況能反應的時間較短,駕駛人應隨時保持專注,勿分心做其他事。人體於夜間、剛用完餐或服完藥均較容易有恍神、昏沉、精神難以集中的情形,該狀態下駕駛車輛將大幅提高發生事故的風險。

他呼籲,用路人行車前養足精神,行駛途中隨時注意周遭車流與路況,勿分心做其他事,譬如使用手機、撿拾物品、雙手離開方向盤等,若精神渙散、疲勞,可至服務區、休息站或下交流道休息再出發,夜間、剛用完餐或服完藥物,若有開車需求,要隨時注意身體與精神狀態,勿勉強行駛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