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飆速402公里?男影片造假送辦
網路瘋傳國道飆速402公里影片,貼文者更炫耀連假半夜都沒紅斑馬,警方調查發現是40歲戴姓男子爲追求點閱率後製過的假畫面,訊後依涉嫌違反《刑法》送辦。(摘自爆料公社)
日前網路瘋傳「國道玩命飆速402公里」影片,驚險畫面引發社會熱議,但國道警方查出,該影片其實是去年3月拍攝,但時速根本未破200公里,是爲博眼球追求點閱率,後製而成的假畫面,警方查緝40歲戴姓男子到案,訊後依涉嫌違反《刑法》153條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今年初有網友分享該影片,內容炫耀寫道「連假半夜都沒有紅斑馬,超好飆」,畫面顯示駕駛夜間在國道上,一路從時速274公里開始直線加速,儀表數字以驚人速度攀升,最高一度飆到時速402公里,引發討論,不少人猜測該儀表板是顯示速度比真實車速快的「快樂表」,更有人喊話警方趕緊調查。
國道警方指出,網路流傳影片中1輛轎車以時速402公里在國道高速行駛,罔顧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該行爲顯涉《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經調閱相關資料,終於將犯嫌戴男查緝到案說明。
經調查,該影像是去年3月初拍攝,地點位於國道3號桃園市高原路段,當時他並無飆速402公里情形,實際時速根本未達200公里,是其爲追求點閱率,才透過軟體後製出這段不實影片,更上傳至個人臉書與IG後,遭他人轉傳至其他社羣網站。
國道警方說明,超高速行駛嚴重危害自身與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最高可處3.6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另有關飆速、競駛或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爲,也將會涉犯《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警方呼籲,勿在網路散播不實影片煽惑他人犯罪或違法,並請用路人駕車應遵守交通法規,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