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性侵少年「住處藏海量裸照」3長官連坐罰 局長自請處分
法院將涉嫌性侵少年的國道警官裁定收押禁見,該警官也被記2大過免職,而國道公路警察局長楊春鈞目前已向警署自請處分,3名長官受到連坐罰。(取自Google Map)
1名國道警官被爆出9月在網路上結識1名15歲少年,2人在公廁內發生關係,對方父母得知後提告,警方在該警官的住所發現多名少年的大量裸照,法院已將其裁定收押禁見,該警官也被記2大過免職;目前國道公路警察局長楊春鈞目前已向警署自請處分,3名長官也受到連坐罰。
據悉警方12日前往該警官的住所搜查時,在電腦裡發現多張不同少年的裸照,甚至還有互傳私密照的對話紀錄,該警官目前僅稱有與少年發生關係,但否認性侵;目前國道公路警察局長楊春鈞已向警政署自請處分,該警官任職的大隊前後任2名大隊長,皆被記過1次處分,駐區督察遭記1次申誡。
據調查,該名警官9月初透過網路交友,結識年僅15歲的青少年,2人在公廁發生性行爲,該少年後來自認不妥,向父母坦承此事,父母獲知後才向警局報案、提告;該員警則強調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但因當事人未滿18歲,警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將他送辦,臺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道警察局副局長張夢麟表示,對此事件國道警察深感遺憾與抱歉,該涉案員警爲執法人員,知法犯法,並經法院羈押已嚴重影響警譽,13日晚間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予以涉案員警記二大過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覈監督責任,絕不護短,依法嚴懲斷然淘汰。